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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锦华因涉及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的相关违法行为,被东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落实水上航行秩序管控、强化船员操作合规性约束的公开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对涉事船员的水上作业合规记录产生直接影响,也为广大水上从业人员敲响了严守操作规范的警钟。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陈锦华 违法案由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9022030148-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4504*******7010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08 作出处罚机关东莞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陈锦华,违法事实为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22030148-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04*******7010,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8日,实施本次处罚的机关为东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锦华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5日,法定代表人陈锦华,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泰兴市荷花池3号楼16号。

综合点评
本次东莞海事局对船员陈锦华的千元处罚,属于个人执业层面的合规警示,未涉及关联企业主体,不会对相关航运经营主体的正常运营、资质存续及市场信用造成直接负面影响。该处罚明确指向船员未依规操作船舶的个体行为,也为相关航运企业敲响了人员操作合规管理的警钟,督促企业强化船员安全操作培训,规避同类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