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板觉得:人先来上班,合同晚点签,跑不了。
其实劳动合同不是「签不签」的问题,是「什么时候签」。
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还没签书面合同,第二个月起每月得多付一份工资;起算点是「用工之日」——人上门第一天,不是审批通过那天;最多罚 11 个月,第 13 个月起性质就变成无固定期限;事后补签只能管往后,已经产生的那一段不会自己消失;员工就是不肯签的,正门只有书面催告留痕加逾期终止。
九张图按图序往下划:从概念、起算点、11 个月封顶、补签、拒签、不算没签、时效、三笔账,最后一张是风控清单。
入职当天签,是最便宜的风控。
我是滕律言法,专注企业用工普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