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做房产这些年,被问得最多的一个问题,就是小产权房要不要村委盖章。很多人签合同之前,总想找村委做个见证、盖个章,觉得这样才算踏实。
但这件事,从一开始就弄反了——深圳没有农民,也没有村委,这个章没人给你盖,也不需要盖。为什么?这篇文章把时间脉络一次讲清楚。
一个被反复追问的问题:村委盖章
大家为什么执着于村委盖章
买小产权房,很多人习惯性想找一个"权威"来背书,村委就成了首选。可深圳的情况和内地完全不一样——这里已经没有传统意义上的村委会了。
方向从一开始就反了
与其纠结找谁盖章,不如先搞清楚:深圳的土地和人口结构,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经完成了"去农村化"。
1992年:深圳第一次"统征",四区先城市化
1992年,深圳实施统征,出台《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农村城市化的暂行规定》,原特区内的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区全面推进农村城市化。
村民转市民
四区村民统一转为城市居民,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从这一年开始,这四个区就不再存在传统意义的村集体。
为什么这件事很重要
"统征"意味着土地性质变了: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村委会赖以存在的"地盘"逻辑,从根上就不成立了。
2003年:特区外再"统转",深圳全域无农村
2003年,深圳市政府再实施统转,把特区外的宝安、龙岗等地的耕地也全部转为国有土地。
深圳成为全国第一个没有农村的城市
城市化覆盖全境,土地全盘国有。没有农村,自然就没有村委。
想找村委盖章?找不到人
你在深圳找不到一个能给你盖"村委章"的主体,因为村委这个组织形态,在深圳已经不存在了。
2021年:城市更新条例,历史违建确权
2021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正式施行。
确权前置
条例明确,城市更新项目中历史违建物业确权前置,意愿征集过程中,政府部门和村股份公司须对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进行确权。
确权与拆迁补偿
深圳每年都有几十个旧改项目确权登记。谁是小产权房的实际控制人和占有使用人,谁就是拆迁补偿的对象。
你的凭证到底是什么
买卖合同+律师见证书
深圳小产权房作为私有财产,通行做法是买卖合同+律师见证书。村委不了解你房子的具体情况,不会对你的交易做见证,也完全没有必要。
一句可以记住的结论
只要你有买卖合同+律师见证书,你就是深圳小产权房的实际控制人和占有使用人,也就是拆迁补偿的对象。别再问村委要章了。
深圳的"无村委"不是一句口号,而是1992年统征、2003年统转一路走下来的结果。搞懂这条时间脉络,很多关于小产权房的疑问都会迎刃而解。如果你手里也有买卖合同和律师见证书,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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