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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2条,把可赔项目列得很清楚:维修费、车载物品、施救费、重置费、停运损失、替代交通费……翻遍整条,没有“车辆贬值损失”四个字。于是很多人以为:法条没写,就是不能赔。
但民法典第1184条说的是,财产损失按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并没有把赔偿限死在“直接损失”上。所以法院偶尔还是会判贬值——只是门槛高。
同样是事故车:有人提车三天被撞,车架大梁变形,鉴定出1.78万贬值,法院支持了;有人维修费花了21万,车也修好了,法院却说使用价值恢复了,不支持。
差别在哪?极端程度、证据、鉴定。法条没写不等于绝对不赔,关键看你的车够不够“特殊”。
#车辆贬值损失 #司法解释 #民法典 #法律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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