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艺术研究院原院长连辑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其违纪情节中,违规以“润笔费”名义收受他人钱款的行为极具典型性。该行为假借传统文人“润笔”的风雅名头,掩盖权力寻租、违规敛财的违纪本质,混淆传统文化酬劳与违纪受贿的边界,也让流传千年的润笔文化再次进入公众视野,引发大众对传统文化传承与公职人员廉洁底线的思考。
“润笔”词义溯源:源自典故的文人雅称
“润笔”本是传统书画创作的基础工序,指以清水浸润毛笔,软化笔毛、优化吸墨效果,保障书写绘画流畅。后世逐渐引申为文人创作诗文、书画的专属酬劳雅称,可涵盖货币、实物等多种酬谢形式。
该词汇典出《隋书·郑译传》。隋文帝恢复郑译爵位时,朝臣以“笔干”为由直言创作需酬,留下“不得一钱,何以润笔”的典故,“润笔”一词由此定型、流传后世。
古代士大夫崇尚清高风骨,耻于直白谈论金钱,对酬劳、钱财多隐晦代称。近现代普及的“稿费”是新式词汇,而在千年传统文化语境中,“润笔”始终是文人创作酬劳的正统雅称。
润笔文化的历史沿革:从民间自发到官方制度化
西汉时期已出现文人有偿创作的先例,司马相如为陈皇后作《长门赋》,获黄金百斤酬劳,是史料记载中最早的大额文人润笔案例之一,不过这篇名作并未帮助陈皇后重获恩宠。彼时润笔尚属小众个案,未形成固定风气。
唐代是润笔文化的鼎盛时期,文人撰文取酬成为社会常态,甚至形成成熟的民间市场,尤以墓志铭、寿序、碑记创作为主流酬劳品类。无论为活人祝寿、为逝者立碑,均可获得丰厚酬谢,名利驱使下,润笔之风盛行朝野。
初唐四杰之首的王勃,行文迅捷、文辞华美,求文者络绎不绝,凭借创作酬劳实现“金帛盈积”;书法、文章双绝的李邕,常年为达官显贵、各地寺庙撰文立碑,一生创作数百篇碑记,“受纳馈遗,亦至巨万”。杜甫曾作诗描绘其家境奢华,《新唐书》更评价其是史上凭撰文获酬最多的文人。
古文大家韩愈以撰写墓志铭闻名,被称“谀墓获厚利”。其创作《平淮西碑》获韩弘馈赠五百匹绢,撰写《王用碑》获宝马、白玉带重酬。刘禹锡在韩愈悼文中以“一字之价,辇金如山”,极致形容其润笔酬劳之丰厚。
同时期皇甫湜为裴度撰写《福先寺碑》,以三千字、每字三匹缣的标准,获九千匹绢酬劳,足见唐代润笔报酬之高昂。此外,颜真卿、柳公权、欧阳询、白居易等名家,均常年收获各类润笔酬谢。其中白居易诗作远销朝鲜,朝鲜商人常以高丽参售卖所得重金求购其新作。唐文宗时期的长安,文人撰文市场尤为火热,权贵名流离世后,各家争相求名家撰写碑铭,俨然形成热闹的文化交易市场。
宋代延续唐代润笔风气,并将其正式纳入官方制度体系。宋太宗专门设立宫廷专属“润笔钱”,作为宫廷文人创作的专项奖励,还下诏将相关规制刻石立于舍人院。宋代官俸整体微薄,官方润笔制度成为朝廷礼遇文人、激励文艺创作的重要举措,让文人创作酬劳有了制度保障。
明清时期,官方润笔制度逐渐弱化,但民间求取书画、诗文、碑记的酬谢传统延续不衰,润笔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分支,完整传承延续,成为文人凭才学获取报酬的主流方式。
唐代润笔文化的特殊现象:盛名无厚酬的文坛大家
值得深思的是,唐代依靠撰文获巨额润笔的文人多为文章、书法专长的从业者,而李白、杜甫、王维、李商隐等文学史顶级大家,却并未依靠创作获得丰厚酬劳。一众光照千古的文坛巨星,游离于润笔市场之外,与牟利撰文的文人形成鲜明对比,背后的创作初心、价值取舍,极具后世借鉴与反思意义。
同时,唐代润笔文人中亦有清流典范。白居易挚友元稹病逝前,托付白居易撰写墓志铭,赠予车马、绫帛、银鞍、玉带等价值七十六万金的巨额润笔。白居易推辞无果后悉数收下,最终全部捐赠香山寺,为元稹祈福积德,尽显文人风骨,与逐利敛财者形成鲜明反差。
中国艺术研究院概况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我国唯一集艺术科研、艺术教育、艺术创作、非遗保护、文化艺术智库于一体的国家级综合性学术机构,也是国务院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该院始建于新中国初期,由中国戏曲研究院、中国绘画研究所、民族音乐研究所三家核心学术机构整合发展而来。198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定名中国艺术研究院。
该院底蕴深厚、名家辈出,历任领导与顾问囊括贺敬之、王蒙、周汝昌、冯其庸等一众文艺界泰斗。连辑曾任该院院长,现任院长为周庆富同志。作为国家级文艺标杆机构的原负责人,其假借传统润笔文化之名违纪敛财,背离文化初心、失守廉洁底线,性质尤为恶劣。
传统润笔,是文人凭借自身文艺才华、独立创作作品获得的合法、自愿、等价酬劳,核心是以艺取酬、凭才获利,是古代尊重文艺创作、认可知识价值的良性文化机制,自带风雅、清白的文化属性。而连辑所收受的“润笔费”,并非基于独立文艺创作的合理报酬,而是依托公职身份、权力影响力,假借文化名义进行的权力寻租。其本质是披着传统文化外衣的违纪受贿,混淆了文艺创作酬劳与腐败敛财的边界,亵渎了清雅的润笔文化,也违背了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的基本准则。(黄木)
编辑:陈希
编审:陈大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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