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杨立华

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员、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公共治理研究所研究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王浦劬

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员、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院长

摘 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构建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是我国政治学发展的重要任务。迄今为止,学界的努力已经取得积极进展。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看到,这一工作仍有很大的空间。本文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认为“人民”是当代中国政治的标识性概念,构建系统的“人民政治学”可以成为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开拓路径。为此,本文基于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认知,努力界定和辨析“人民”和“人民政治学”的基本内涵,在此基础上,从本体论、目的论、价值论、认识论、方法论等层面探讨“人民政治学”的特质,以期引起进一步讨论。

习近平强调,“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作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支撑学科的政治学,亟待加快构建其自主知识体系。那么,如何构建这样的知识体系呢?就既有研究来看,学者的见解大致可以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从政治学科体系建设出发,强调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方向、原则和要求。如有学者认为,构建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必须坚持中国化、时代化、现代化重要方向;有学者指出,构建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要从方法论层面把握价值取向、厚植理论基础、彰显现实观照,以中国性为根本,以超越性为关键,以包容性为依托”;有学者强调,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和灵魂、以中国为主体、以“大政治学”为根基等,并且与国际学术界展开平等和有尊严的对话。第二类,着力于特定分析路径。例如,有学者注重内在积累,有学者属意民众参与,有学者强调“外向性”或“外部镜鉴”,也有学者关注文明、学科和方法之间的互鉴和对话。第三类,主张以中国本位的范式或者路径创新,构建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例如,有学者强调田野路径,有学者主张历史路径,有学者看重文明路径,也有学者倡导实践路径。

既有研究及其观点从不同角度和层次,积极探索构建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思路,具有特定的启发意义。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第一、二类研究指涉的内容,主要是构建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总体方向、一般原则和要求。第三类研究指涉的内容,大都是分析范式、视角或者路径。总起来看,建构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尚待进一步优化选择路径和范式,从而切实构建其自身。

有鉴于此,我们认为,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选择和确定“人民”为标识性概念和理论基石,由此出发,阐发“人民政治”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可以作为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重要探索性路径。这一重要路径不仅具有历史必然性、理论发展性、文化传承性和实践必要性,而且有助于推进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的理论构建。为此,我们关注并且阐述“人民和人民政治学”的命题,分析“人民政治学”的特质,以期引起学界进一步讨论。

一、“人民”与“人民政治学”

(一)“人民”概念的内涵

在现代政治生活中,“人民”是思想理论、制度规则和实践活动的基础性概念。

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民”概念首先是政治性概念。关于“人民”的概念,著名的是毛泽东的定义,他指出,对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政治态度是确定“人民”概念内涵的基本标准,“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这就表明,“人民”与“敌人”相对应,在现阶段,以对待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政治态度为标准,确定“人民”与“敌人”的内涵、外延和范围。

“人民”概念具有历史发展性。毛泽东指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中国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人民具有不同的范围。在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造完成后,工人、农民和其他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共同构成我国社会的人民。

“人民”概念具有特定法理性。当代中国法律语境中的人民,通常指国家权力的所有者和主权者,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称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里的人民是法理意义上的国家权力所有者;人民在经济、政治和法律意义上具有主体性,是国家主权者,占一国人口绝大多数。显然,法律意义上的人民不同于“公民”。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其一,属性不同。公民具有强烈的宪法属性,通常指拥有一国国籍,并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的人;人民主要是一个政治概念,通常指特定历史时期政治的社会基础,重点强调群体或阶级、阶层等的政治态度。其二,法权内容不同。公民是具有一国国籍的社会成员,重点强调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人民是国家主权者,重点强调其是国家权力的拥有者。其三,对象不同。一般而言,公民强调的是个体与国家的法律关系(包括国籍和公民作为个体的权利与义务等),常指单个人;人民更强调特定社会和政治群体。

“人民”的概念具有主体性。人民是社会实践和历史发展的主体,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社会和历史的真正主人,也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习近平强调:“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人民是决定性力量”;“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进现代化最坚实的根基、最深厚的力量”。因此,从人民出发展开政治分析和理论建构,不仅是从社会和历史发展的主体出发,而且体现着政治研究的人的主体性哲学和理念。

“人民”的概念具有现代性。“人民”概念虽然具有古老的词源历史,但作为政治概念,它却是近代启蒙思想的产物,并在 20 世纪初被赋予现代内涵,成为政治正当性的基础,标志着国家主权者从传统的君主转变为拥有权力的人民。因此,现代意义上的“人民”概念与中国古代社会相对于君、臣的“民”不同。现代意义上的“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体,古代的“民”只是完全被动的被统治者。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是社会现代性建构和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主体力量,现代化和现代性由人民定义,服务于人民并且由人民主导。

“人民”的概念具有结构性。“人民”的概念常常被认为是一个国家成员的整体性范畴或者概念,人民“是在中国共产党与广大群众结合在一起的基础上形成的整体性质的政治实体”。其具体如“中国人民”“人民共同体”等。与此同时,“人民”也可以指称实际语境、场景下的整体、群体乃至个体。习近平指出,“人民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一个一个具体的人,有血有肉,有情感,有爱恨,有梦想,也有内心的冲突和挣扎”。这就深刻阐明了人民具有结构性,主张将个体与群体有机联系和辩证统一视作人民的内在结构与生成机制。由此可知,人民不仅仅是国家整体的主体,而且可以是一个国家中某些特定区域或身份限定的群体,也可以是特定社会关系中的具体的人。这些群体与个体基于特定经济、政治和社会关系而鲜活存在。“人民”是他们在特定社会关系基础上构成的结构性主体。因此,“人民”不仅是整体的群体构成,而且是群体与个体在特定社会关系意义上的辩证统一生成和构成。

综上可知,“人民”概念,本意是依据政治态度进行的政治阵营的划分,故与“敌人”相对而言。在社会和政治实践中,“人民”概念得到深化和发展,被用来指称一个国家成员的整体性构成,或者特定社会关系意义上的群体。在当代中国,基于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政治态度,人民已经是一个涵盖所有社会关系,具有经济、政治、法律、文化和社会多重属性的概念,其外延主要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 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社会阶层人士等”。

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权者,是社会实践和历史发展的主体,是现代化建设的主体力量和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它具有政治性、历史发展性、特定法理性、主体性、现代性和结构性等多重复合社会特性。

(二)“人民政治学”的含义

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需要反映当代中国政治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在这其中,基础性、标识性概念具有特殊意义,它提供了解释和验证政治本质和发展规律的抓手和进路,决定了知识或理论等产生的范式和“逻辑架构”。

“人民”之所以可以成为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标识性概念和可选择重要路径,是因为以此作为基石和起点,不仅可以揭示中国政治人民天下的本质,而且能从研究范式和路径层面,为解释和验证中国政治实践及其发展规律,构建原创性、时代性和自主性的政治学知识或理论等提供南针。

习近平指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党的理论是来自人民、为了人民、造福人民的理论,人民的创造性实践是理论创新的不竭源泉。一切脱离人民的理论都是苍白无力的,一切不为人民造福的理论都是没有生命力的。我们要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形成为人民所喜爱、所认同、所拥有的理论,使之成为指导人民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这就表明,“人民性”是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的理论基石,“人民政治”是我们立足于中国实践,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探索构建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出发点。

事实上,我国学界已积极关注当代中国社会和政治的人民性,主张以“人民”作为标识性概念,建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在这其中,有学者阐述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人民主体思想、人民概念;有学者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学的学术研究沿着从阶级斗争到人民共和的主轴,实现了内在逻辑的转换发展”“这一转换发展不仅显示着我国政治学学术发展的基本特点和未来趋势,而且映现着我国社会政治的历史转折,彰显着共和国政治的本质精神和内在精髓,提示着人民政治发展的实然战略和路径。”有学者将人民研究或人民分析和中国政治与治理实践等结合,从不同方面探讨了我国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政府治理以及公共政策等的人民性特征;有学者认为,人民在当代话语中出现的高频率显示了其重要性;有学者强调人民性思维是新时代中国政治发展的逻辑主线;有学者强调人民治理是我国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和政府治理的共同本质,并主张从人民本位、人民立场、人民所有、人民利益、人民路线、人民民主六个层次发展系统的人民治理理论乃至人民理论、人民研究、“人民学”或“民学”;也有学者强调以“人民中心的国家治理”跨越国家治理的历史困境;有学者更强调,人民性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特色。

与此同时,也需要看到,以“人民”作为标识性概念构建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还有很多重要理论课题需要研究解决,这就需要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基于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从理论上进一步深入回答以“人民”为标识性概念构建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何以必然、何以必须、何以发展、何以展开?

有鉴于此,本文以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认知为指引和论据,以“人民”为研究对象和逻辑起点,基于人民政治的特质展开学理阐发,期望由此出发构建“人民政治学”体系化政治学理论。

二、人民政治学特质分析

通常,人们从本体论、目的论、价值论、认识论、方法论等层次出发,讨论构建哲学思想体系问题。其中,本体论被视作哲学最高议题,主要回答事物的本源和本质是什么,集中讨论事物初始质性存在和生成规律等问题;目的论主要回答为什么的问题,集中讨论宇宙万物和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等;价值论主要回答评价和判断事物的价值标准,集中讨论对宇宙万物和人相关各种事项判断和评价的价值规范和依据等;认识论主要回答认识的本质、来源、路径和验证标准等,集中讨论人类对认识活动的反思、认识的途径和验证准则等问题;方法论主要回答怎么办的问题,集中讨论“人们认识、改造世界的途径、方式、手段、措施等”。

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在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阐发当代中国政治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过程中,实际上阐发了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本体论、目的论、价值论、认识论、方法论,从而为构建“人民政治学”提供了思想指引和理论基础。

为此,本文从以上五个相互联系的知识和理论构成的层次出发,依据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认知和论述,分析人民政治学的特质,具体体现为:在本体论意义上,回答“人民”是否及在何种程度或方式上构成政治学研究的本体,即政治的本质存在、政治实践和政治学研究的根本来源、构成主体和逻辑起点等;在目的论意义上,回答“人民”是否及在何种程度或方式上成为政治学研究的目的;在价值论意义上,回答“人民”是否及在何种程度或方式上成为政治学研究的标准和价值;在认识论意义上,回答“人民”是否及在何种程度或方式上是政治学研究的认识源泉和途径;在方法论意义上,回答“人民”是否及在何种程度或方式上是政治学研究的思维方式、辩证方法和理论标尺等。由此出发,对于“人民政治学”是什么、为了什么、依据什么以及如何构成等基本问题展开分析和阐述,进而形成基础理论框架。

(一)人民本体论

依据前文关于本体论的定义,可将本体划分为本源、主体、本位、本质等方面内容。

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深刻阐发了人民的本体论意义。就人民本源而言,毛泽东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邓小平指出:“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习近平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这就从动力、源泉和始创者等角度阐明了人民本源论。就人民主体而言,江泽民指出:“人民是我们国家的主人,是决定我国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习近平强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人民是决定性力量。” 这些论述,彰显了人民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就人民本位而言,习近平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坚持人民性,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由此深刻阐明了当代中国政治的根本宗旨。就人民本质而言,毛泽东强调,“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军队叫人民解放军”。“民主革命是人民的事业,社会主义革命是人民的事业,社会主义建设是人民的事业”。习近平强调:“改革开放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这说明,共产党领导人民从事的革命、建设、治理和改革开放,本质上是人民的事业。实际上,在新中国政治生活中,人民政治的本质要求呈现在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有关国家、政府、政治机构、公安、检察院、法院、军队、解放军、警察、武警、团体、银行、交通、教育、文化、邮政、电台、城市、医院、事业及人民币等,都冠名“人民”,由此不仅说明国家、社会和政府的人民本质性,而且彰显国家、社会和政府都以人民为本源、主体、本位。

按照这些政治理论认知和阐述,人民政治学以人民为本体。从本源而言,人民政治学认为,“人民”是政治的本源,或政治现象根本上来自人民,由人民创造,以人民为基因,因人民而派生,即人民本源论;从主体而言,人民政治学认为,社会政治活动的根本构成主体是人民,由人民组成,由人民展开,由人民支配,即人民主体论;从本位而言,人民政治学认为,人民是社会政治生活中地位最高的主体,人民至上,人民是衡量其他政治现象乃至社会现象的基点和原尺,即人民本位;从人民本质而言,人民政治学认为,社会政治现象本质上来自于人民、决定于人民、归属于人民,并由人民推动其不断发展,即人民本质论。概言之,在本体论意义上,社会政治根本上发端于、支配于、依赖于和发展于人民,人民是历史和政治的真正创造者和根本发展动力,是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分析和阐述的起点和主线。

(二)人民目的论

在当代中国政治实践及其发展中,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和党的伟大事业,根本目的在于人民的幸福,“我们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毛泽东就此指出,“共产党员是一种特别的人,他们完全不谋私利,而只为民族与人民求福利”;“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邓小平说,“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习近平强调:“全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这些重要论述表明,人民是当代中国政治的根本,是马克思主义魂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有机结合的载体,是政治研究的生命力和根本目的所在,这就为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了定向南针。据此,人民政治学确认,政治研究的“出发点、立足点和落脚点都放在人民身上,把人民看作实践主体、研究主体、利益主体和权利主体,时刻将是否为人民所想、所需、所急、所困、所盼、所用作为判断学问价值的”标尺,“确保学问的力量来自人民、智慧出自人民、成果为了人民”。

(三)人民价值论

在学术意义上,价值论通常关注两个方面,即价值主体及其价值取向、评价主体及其评价价值。当代中国政治及其发展,强烈而鲜明地体现着人民价值。从价值主体及其根本价值而言,毛泽东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江泽民说:“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庄严宣布,“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这都表明,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一切言行和工作,根本价值在于服务于人民,在于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评价主体及其评价价值而言,邓小平强调,“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江泽民指出:“我们想事情,做工作,想得对不对,做得好不好,要有一个根本的衡量尺度,这就是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习近平指出:“‘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群众意见是一把最好的尺子。”这些都表明,人民是根本评价主体,人民的满意、幸福和安全是政治事务及其绩效的根本评价价值。

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人民价值的理论观点,为人民政治学的构建确定了价值取向和价值内容。从价值主体及其价值取向而言,人民政治学认为,人民是社会政治实践和政治发展的根本价值主体,人民根本利益是其根本价值。就评价主体及其评价价值而言,人民政治学认为,人民是政治现象、政治实践和政治发展的根本评价主体,而人民满意、人民幸福和人民安全则是其根本评价价值取向和指标。

(四)人民认识论

坚持实践第一,以人民的实践作为认识来源、认识目的、认识动力和认识标准,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主政天下、治理国家的重要特征。毛泽东指出,“群众观点是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与归宿”。习近平明确强调:“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人民的政治实践是获得真知的根本途径。毛泽东指出,“要在人民群众那里学得知识,制定政策,然后再去教育人民群众。”邓小平指出:“只有首先善于做群众的学生的人,才有可能做群众的先生,并且只有继续做学生,才能继续做先生。”习近平强调:“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而通过人民实现知行合一,在人民政治实践基础上,弘扬理论联系实践学风,深入调查研究,求真务实,验证路线、方针、政策和政绩,更是共产党人的根本认识原则和政治作风。毛泽东指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习近平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

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实践认识论的这些重要论述,是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民政治学的深入研究和阐发奠定了理论基础和思想指引。

就认识论而言,人民政治学必须贯彻实践认识论根本立场和原则。首先,人民政治学坚持认为,人民的政治实践是政治认知的基础,一切关于政治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真知,发端于人民,来自于人民,因此,人民群众的政治实践,既是人民政治学的认知对象,更是人民政治学的知识源泉。

其次,人民政治学认为,政治认知的目的,在于服务于人民的政治实践,指导人民的政治实践。“世界上伟大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都是在回答和解决人与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中创造出来的。” 只有坚持理论联系实践,使得政治认识和知识致力于、服务于人民的政治实践,把学问写在祖国的大地上,才能使得政治学切实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和时代之问,才能使得政治思想、理论和知识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行、与现代化同行,充满强大的发展动力和鲜活的生命力,才能转化为政治发展的强大动力、国家治理的巨大效能和人民群众的磅礴伟力。

再次,人民政治学认为,政治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人民的实践。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实践,产生巨大的政治认识和知识需求,它们既是确定政治研究的真问题,获得政治认知的实途径,也是促进政治认识不断深化发展,趋向于政治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正能量。与此同时,人民政治实践的发展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和丰富多样的认识机会,不断提高人们的政治认识能力。事实上,恰恰是人民对于美好的政治生活和良好高效的国家治理的要求,推进当代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持续恒久的发展和不断深化。

最后,人民政治学认为,人民的政治实践是检验政治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深刻认识和把握政治现象及其发展规律,是一个“追求真理、揭示真理、笃行真理”的过程。“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时代与实践源源不断地提出新课题,只有坚持追求真理、揭示真理、笃行真理,才能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因此,人民政治学主张,在认识政治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过程中,“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以真理的精神追求真理”。这种科学态度和求真精神的根本标尺在于人民的伟大政治实践,在于以人民的政治实践效果作为检验政治认识真理性和科学性的唯一标准。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真正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人民的伟大政治实践相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而且,在实践中,“要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严肃对待学术研究的社会效果,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真善美的追求者和传播者,以深厚的学识修养赢得尊重,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引领风气,在为祖国、为人民立德立言中成就自我、实现价值。”

(五)人民方法论

党领导人民从事的政治实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方法。以人民为方法,首先在于贯彻唯物辩证法,坚持以社会基本矛盾作为根本依据,分析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以此作为领导人民建设和治理国家的科学依据。以人民为方法,其次在于坚持以唯物辩证法分析和把握社会主要矛盾,据此确定政治的中心任务,制定政治路线和战略方略。以人民为方法,还在于坚持以辩证思维把握人民内部矛盾,协调国家建设和发展的主要辩证关系,比如,毛泽东分析概括的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带有全局性的十大关系,习近平分析论述的中国式现代化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战略与策略、守正与创新、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自立自强与对外开放等一系列重大关系,都强调辩证把握矛盾的相互关系,坚持治国理政中的合理性与合规律性的有机结合。

坚持群众路线,更是以人民为方法的典型范式。毛泽东指出,“共产党的路线,就是人民的路线”;“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邓小平说:“归根到底,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走群众路线”。习近平强调:“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这都反映群众路线作为中国共产党人典型工作方法的重要性。

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方法论,构成了人民政治学的思想方法论。

就方法论而言,人民政治学必须贯彻唯物辩证法,坚持以发展、联系和矛盾的辩证思维,认识政治,构建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这些要求在思想方法上集中体现为对客观事物的矛盾的研究。首先,认识矛盾的客观普遍存在,“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其次,把握矛盾的基本特性,即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明确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在于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的特殊性在于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矛盾的同一性在于矛盾的双方互相依存,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同时依据一定条件各向其相反方面转化;矛盾的斗争性表现为矛盾双方的不同程度的相互排斥。再次,明确解决不同矛盾的不同形式和方法。

按照唯物辩证法要求,人民政治学主张,在社会基本矛盾及其发展中把握人民政治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深入分析人民社会的主要矛盾,把握不同发展阶段和水平上的社会主要矛盾,由此确定人民政治的中心任务、战略方略和方针政策。在此基础上,人民政治学运用辩证思维,分析和把握人民内部方方面面的矛盾关系,揭示其发展和运动规律。

贯彻唯物辩证法,在具体方法运用方面,集中体现为坚持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认真虚心向人民学习,切实总结人民的政治经验,并且把这些经验提炼上升为学理化知识。“脱离了人民,哲学社会科学就不会有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生命力。”因此,人民政治学强调,“自觉把个人学术追求同国家和民族发展紧紧联系在一起,努力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研究成果。”

三、结语

习近平深刻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性、原则性问题。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要有所作为,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事实上指明了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本体论、目的论、价值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人民政治学的命题即是由此而起源、生发、构建乃至发展完善。本文基于既有研究的阐述,只是初步的尝试,热忱期待这一尝试能够引起关注和进一步讨论。

《国家现代化建设研究》网络首发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

本刊长期征稿,欢迎投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国家现代化建设研究

欢迎各界专家学者踊跃投稿

网址:https://xdhu.cbpt.cnki.net

电话:010-62750785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