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古代地主家没人敢说透的生存潜规则,今天讲完,所有当老板的看完都得倒吸一口凉气。
之前刷到个特别离谱的问题:古代地主既然把下人买回家了,为啥还要月月发工资,白吃白住拴着干活不行吗?
说这话的人,是真半点儿没摸透人性的底牌。
你以为地主是闲得慌做慈善发福利?根本不是。
发月钱从来不是什么恩典,是老祖宗拿命试出来的生存法则。
古代地主家的丫鬟、小厮、仆妇,每个月都能领固定月钱,少的几文,多的能有一两银子。
别小看这一两银子,搁当时够普通五口农家吃大半个月的。
有人杠,我人都买回来了,身体都是我的私产,凭啥还要额外给钱?
你买的是人家的身,买不来人家的心,更买不来人家想翻身的野心。
你把人拴家里,管吃管住一分钱不给,他每天吃饱穿暖没事干,脑子里能想啥?
全是怎么把你搞翻了自己当家作主。
贴身伺候你的人,离你永远不超过5步。
厨子能往你饭里下毒,丫鬟能往你被窝里塞利器,扫院子的小厮半夜就能摸进你卧房。
你把一个恨你恨得牙痒的人放在五步之内,等于把自己的命直接递到他手里。
这不是危言耸听,是刻在所有底层人骨子里的生存本能。
老祖宗早就说透了: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便做推磨鬼。
这月钱哪里是工资啊,是你花出去买平安的保命钱。
你给他钱,他日子过得舒服,犯不上跟你拼命,你俩才能相安无事。
你一分钱不给,他光脚不怕穿鞋的,大不了拉着你同归于尽。
还有人自作聪明,我管他吃管他住,他不得感恩戴德给我当牛做马?
别做梦了,你养的哪里是忠犬,你养的是饿狼。
宋朝律法早就明明白白写了,奴婢和主家是雇佣关系,最多10年到期自动解约,想续雇还得人家下人点头同意。
甚至专门立法,不许主家以收养养女的名义逼丫鬟终身干活,敢违法直接拖出去打板子。
法律都站在下人那边,你搁这想白用劳动力,哪来的底气?
你不发钱,人家转身就能走,你连拦都拦不住。
新来的下人底细你摸不清,老下人攒着一肚子恨,要么跑要么偷,逼急了直接给你玩阴的。
有人又出馊主意,我跟他签卖身契不就完了,这辈子他都是我家的人,看他还敢反天?
拉倒吧,真当古代法律是地主家开的?
除了清朝少数严苛的贵族,大部分朝代对奴婢都有底线保护,主人根本不能随便打杀处置。
你把人锁死一辈子不给活路,他心里全是恨,恨到最后根本不怕死。
他活着的唯一目标就是拉着你一起下黄泉,这种定时炸弹搁你家,你能睡踏实?
你看《红楼梦》里写的明明白白,贾府的丫鬟月钱分三六九等,一等大丫鬟直接拿一两银子,后来还涨到二两。
二两银子什么概念?普通五口农家一个月嚼用都够了。
就这待遇,谁舍得走?
走了去哪找这么高薪的活?
钱给够了,丫鬟们反而天天盼着贾府好,贾府出事她们比谁都急。
为啥?因为自己的身家性命早就和主家绑一块了,这哪是主仆,明明是利益合伙人。
后来王熙凤动了歪心思苛待下人,直接被底下婆子们联合起来在邢夫人面前告黑状,当众下不来台。
你断人家财路,人家就断你活路,这笔账谁都算得清。
说到底,发不发工资,根本不是地主心善不心善的道德问题,是你这生意能不能接着做下去的生死问题。
你把下人当免费猎物薅,人家转头就把你当猎物反杀。
你把下人当一起赚钱的合伙人,人家才会踏踏实实认你当主人。
古代那些抠门到骨子里的地主,最后下场基本都惨得很。
不是下人天生坏,是他们账算错了,以为人买回来就不用付出成本,偏偏人性最不吃这一套。
放到今天所有当老板的身上也是一个理。
你给员工发工资,从来不是你大方搞慈善,你是花钱买大家好好干活,没人给你搞事的平安。
你敢拖欠工资,敢把员工当傻子薅,人家转头就把你当猎物往死里整。
想让员工踏踏实实干,就得让他明白,离开你这,他根本找不到待遇这么好的活。
这哪是收买人心,这是所有雇佣关系最底层的逻辑。
老话说养虎为患,饲犬则贤。
你喂饱了,他就给你看家护院。
你饿他肚子,他转头就能咬断你喉咙。
说穿了,给人发工资,从来不是人家配不配拿的问题,是你配不配好好活着的问题。
就这最朴素的道理,现在还有多少开公司的老板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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