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有一起养犬不文明的事登上了热搜。
据多个主流媒体的报道,衡阳蒸湘区万达广场某小火锅店店内,有顾客把宠物狗放在餐桌上,还兴致勃勃的举着手机自拍。
在场其他顾客拍下的这段视频,把网友们给惹怒了。
有人留言,斥责这对带狗进火锅店的母女素质太差,只顾炫耀自己的“爱心”,完全不顾其他人的感受。
而这恰恰又是近些年的常态。
我们可以翻翻媒体的公开报道,几乎每天都能看到类似的新闻,可想而知,没有被曝光的又会有多少。
甚至,在一些人看来,这对母女只是把狗放在餐具上,都没有用餐具喂狗,已经算是很“文明”的人了。
这话听上去有些扯,可它就是现实。
事出了,被曝光了,媒体介入后越闹越大了,这事该怎么处理?狗主需要负什么责任,商家又是怎么说的呢?
很遗憾,目前我们完全没有看到狗主出面回应,当地相关部门也没有要对其追责的表述。
也就是说,如此不文明的行为,只停留在道德谴责层面,实际是零代价。
可问题是,法律早有处罚规定。
《衡阳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中提到,携带犬只进入禁止场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扣押犬只。
此外,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衡阳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明确,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室内公共场所。
而最新修订的《衡阳市养犬管理若干规定》中,虽然没有把餐饮场合明确列入禁入范围,但也提到,如果该场所有禁入标志,同样不能带狗入内。
第一,按门店的解释,此前已经明确拒绝这对母女把狗带入店内的要求。
第二,新法正式实施的时间是2026年11月1日。
也就是说,对这对母女追责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然而,从以往曝光的多起同类事件结果来看,往往都是商家“背了锅”,狗主则是全身而退。
原因是什么,我们实在是很纳闷。
这些年来,宠物友好的概念炒得很火,尽管狗进餐厅、公共餐具喂狗的恶性事件频发,好像对它没多大影响。
今年以来,海底捞关闭了深圳、武汉三家宠物友好试点餐厅。上海多家宠物友好商场也宣布禁止带宠物狗入内。
可更多的城市,依然在押宝“宠物友好”。
比如上海、广州、沈阳、宿迁、安吉、成都、常州等地,都曾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动宠物友好型城市建设。
理由当然讲了很多,可实际上,恐怕看重的只是养犬群体的消费力。
小编总结了一下网友们的意见,想给“宠物友好”提三个问题:
第一,火爆的“宠物友好”,合法吗?
事实上,如果按照各地养犬管理办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在绝大多数城市的宠物友好商场、餐厅都不合法。
也许城市有相关的宠物友好政策,但养犬管理办法一般是当地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地方性法规,法律效力优先级更高。
此前,乐山世豪商场力推宠物友好,有市民质疑其违规,当地公安部门就明确回应,称商场做法不合法。
只不过,人们发现,该商场虽然承认被约谈,声称配合整改,但半个多月的时间内一直未见有整改迹象。
明知不合法还要力推,管还管不住,问题出在哪?
第二,宠物友好,到底是对谁友好?
宠物友好这个概念,听起来很“高大上”,有人把它上升到道德层面,提到人与动物和谐的高度。
好像你不认可,就该被打倒。
然而,从实施效果来看,所谓的宠物友好,只是对狗和狗主,是对赚钱的商家,是对城市GDP数据友好。
至于其他人的感受,似乎并不重要。
不关心别人的健康和安全,不重视别人的感受,还非要别人接受宠物友好的概念,这本身就很不友好。
得利的人,只愿意享受权利,却让受影响的人承担“退让”义务,合理吗?
第三,谁该对“宠物友好”乱象负责?
宠物友好导致的乱子太多,是因为这个概念从出现就没有法理依据,再加上养犬人的不自觉,管理的严重缺失,被质疑太正常。
其实,我们最想知道,谁该对此负责?
前面也说过,最该追究的是狗主人的责任,不能让这些人惹出事就拍拍屁股玩消失,哪怕只是一个警告,也是官方的态度。
如果真想管,也别批评教育,顶格处罚才有效。
再说说商家的处理办法:该火锅店停业整顿3天,店内所有碗筷餐具全部销毁,门店全方位消杀消毒,当天所有到店消费顾客“退一赔一”
看上去好像替狗主“背锅”,其实一点都不冤枉。
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当日曾明确告知顾客不能带狗,也多次提醒过,但顾客不听。
言外之意,是无奈,是委屈。
事实上,这些说辞都没有说服力,恐怕是看到负面舆论影响到生意,才拿来搪塞公众的借口。
或许劝过,不听就不再阻止,这不就是形式主义吗?
不想得罪带狗顾客,想赚养犬群体的钱才是真的,没必要把自己摆到弱者的立场。
养狗顾客或许不好找,商家总跑不掉。
停业整顿、销毁餐具、餐厅消毒、顾客退赔,这些措施只是亡羊补牢,是商家该有的态度,并不代表可以抵消管理责任。
《食品安全法》中有确规定,商家有义务保证经营场所的卫生安全,禁宠管理、制止宠物接触餐具,商家都必须做好,没有商量余地。
做不好,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让其整改、警告或者罚款。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对放任宠物入内造成卫生隐患的,市场监管可责令改正、警告,拒不改正处5000到5万元罚款。
我相信,5万元的罚款,绝对比整改、警告的效果要好得多。
说白了,宠物友好搞成现在这样,养狗群体、商家、管理部门甚至很多城市政策的制定者都有责任。
对此,大家怎么看?
注:本文旨在表达个人观点,提倡大家理性讨论,弘扬社会正能量,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每日经济新闻(2026年10月08日 15:02) 知名自助火锅店有顾客将宠物狗放上餐桌,门店回应:工作人员多次提醒无效,当天客人两倍退款,销毁所有餐具,停业消杀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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