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碰到过这种情况?聊起法律,一堆人都听不懂的外来名词,说来说去都是普通人摸不着头脑的黑话,好像法律天生就是少数精英的玩物。别扯了,法律从根上就不是少数人关起门来捣鼓的私货,它得替咱们普通人说话,得给咱们撑腰。接下来讲的这几件真事,每件都和你我的日常息息相关。
当年民法典编纂,你知道它融入了多少普通人的意见吗?全国人大常委会前前后后10次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一共收了42.5万人提的102万条意见建议。现在你能看到的高空抛物追责、离婚冷静期时长、居住权保障这些内容,每一条都经过大众公开讨论。哪怕你只是普通市民在网页上留了几句话,都有可能成为法条修改的依据。
现在圈子里有种怪风气,讨论问题先搬外国怎么规定,再甩几个翻译来的术语,搞得不说点外国的就显得自己不专业。不是说对比外国法条完全没用,可要是一套说法脱离了咱们中国人过日子的常情常理,老百姓听不懂也不认同,它能有什么说服力?民法典早就给出了标准答案,法律是从普通人的生活里长出来的,不是从学者书房里推演出来的。人大主导立法,就是让十四亿人的生活经验能进法条,不是少数人关起门定规矩。
除了制定法律,人大还有个很重要的活儿很多人没注意,那就是审查已经出台的各种规矩。202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的备案审查报告,有两个案例一下子戳中了大家的关注点。第一个就是大家都关心的烟花爆竹,不少地方从限放慢慢收紧,变成全域全时段禁放,连生产销售都禁,老百姓过年放个鞭炮居然成了违法。法工委审查后说了,上位法只给县级以上政府授权划定限制燃放的区域时段,地方搞全域禁放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和上位法对不上,后来制定机关也同意改了。
第二个案例是涉诈惩戒,个别地方为了打击电信诈骗,居然对涉诈人员的近亲属也下限制。又是影响子女上学,又是限制家属社保,说白了就是一人涉诈全家连坐。法工委直接挑明,违法犯罪的责任得本人担,不能株连无辜,这种规定既违背罪责自负,还不符合宪法里公民基本权利的要求,直接要求叫停。这种把不该由百姓担的错摘出去,就是实实在在给咱们普通人维权撑腰。
你别小看这个备案审查制度,它就是给所有法规规章过一遍筛子。凡是抵触宪法法律的,超越权限的,侵犯公民权利的,通通都要纠正。人大主导立法可不只是制定新法律,还得盯着有没有人乱定规矩越权。红头文件不是法律,更不能对着宪法干。
法律写得再完美,最终都得落到一个个具体的人身上才有用。2018年8月的昆山,发生了那件大家都有印象的反杀案。于海明好好骑着车走非机动车道,醉酒的刘海龙开车别过来,下车就打,还拿出砍刀砍人,打斗中刀掉了,于海明捡起来反击,致刘海龙死亡。放以前的司法实践里,这种情况大概率会定故意伤害,谁死伤谁有理以前是不少人默认的潜规则。
结果呢,五天之后警方和检方就同时发了通报,说于海明的行为就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那句“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第一次通过一个普通人的遭遇让全国人都记牢了。三个月之后福州又出了赵宇救人的事,赵宇深夜听到呼救下楼救人,踹了行凶男子一脚,结果把人打成重伤,自己还被刑拘,他儿子出生的时候他都还在看守所。后来最高检指导,福建检察机关纠正了原来的处理,认定赵宇是正当防卫,作出无罪不起诉决定。
这两个案子出来之后,2020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出台了正当防卫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改掉“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刑法里适用偏保守的正当防卫条款,被两个普通人的遭遇重新唤醒了。这事儿解决的其实就是一个最核心的问题,法律到底敢不敢给好人撑腰。
比起这种生死攸关的大案,日常司法里更多的是家长里短的小事。邻里争墙、家庭矛盾、生意往来,这些案子大多不涉及生死,判决书下来了,事儿不一定就了。有些地方只盯着结案率,程序走完案子结了,当事人心里的气没顺,矛盾还在,转头就上诉申诉信访,结案率上去了,信访量也跟着上去。这其实就是观念错了,是把案子当成了要凑数的数字,还是把当事人当成了有情绪有委屈的活人。
2023年7月的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张军院长专门把“如我在诉”这个理念拿出来讲透了。说穿了就是一句大实话,如果换成我是这个案子的当事人,我希望法院怎么对我?“如我在诉”要的不是走流程结案,是实实在在把矛盾化解掉。两家人为一堵墙闹了十年,硬判谁赢另一方肯定不服,坐下来把话说开把气顺了,才是真解决。
现在不少巡回法庭背着国徽进社区下田间,直接在当事人家门口开庭,跑不动法院的老人在家门口就能说理。这不是无原则妥协,就是在法律框架里多替普通人想一步。司法权威从来不是靠判决书堆字数堆出来的,是一件件让当事人口服心服的案子攒出来的。老百姓信不信法,不用看学者论文不用看宣传册,就看自己遇事儿的时候法到底管不管用。
被人砍了反击算不算犯罪,昆山案给了清晰回答。听见呼救救人会不会坐牢,赵宇案也给了准话。打官司法官是走流程还是真解决问题,“如我在诉”正在给大家答案。地方乱定规矩侵犯权利,还有备案审查给你撑腰。这几件事串起来就是一条清晰的线,自卫有底气,救人有保障,诉讼有获得感,权益有制度撑腰。
立法权在人民代表大会手里,司法权为人民服务,宪法权威由人大监督制度守护,这不是空口号,是一个个具体案件和一次次制度运行撑起来的现实。普通人对公道的期盼其实很朴素,你不犯我,我不犯人,你犯我,法给我撑腰,我的权利,有制度护着。规则属于人民,这才是根本。
参考资料:人民日报 法律是人民的公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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