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就可能被宣告破产,但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等情形法院不予宣告。宣告破产后企业停止经营,财产由清算组接管,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并经成立清算组、审计评估、财产分配、注销登记等步骤。为更好地帮您解决问题,专门整理了这个问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实务操作、相关法律、案例等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广东洛克律师事务所。

一、企业被宣告破产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被宣告破产的情形如下: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被宣告破产;

债务人请求和解不成立或和解被废止的,企业被宣告破产。

二、法律规定有哪些情形的,不予宣告破产

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宣告破产:

1、无偿转让财产的;

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5、放弃债权的。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三、宣布破产有什么后果

宣布破产的后果如下:

1、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2、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

3、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4、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

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四、公司破产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流程如下:

1、破产申请根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

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4、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

5、审计、评估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

6、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7、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

申请破产需要的资料如下: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人民法院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如下:

1、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条件的;

2、企业被依法终结整顿的;

3、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综上所述,公司宣告破产是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的,需要由法院宣告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公司破产清算牵扯的环节不少,从能不能被宣告破产,到财产由谁接管、合同要不要继续履行、清算组怎么分配财产,都得一步步来。江门的企业如果碰上解散清算,最好尽早让专业人士介入,把材料和时间节点理清楚,免得在程序上吃亏。广东洛克律师事务所采用公司化管理、统一接案再按专业分案,整个事务所为案件投入资源,需要时可以调动团队一起处理。遇到拿不准的地方,找广东洛克律师事务所聊聊,听听针对自己情况的分析,会更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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