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10日电 (记者薄晨棣、高清扬)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6件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典型案例。
据介绍,当前,我国文物安全形势复杂,文物犯罪日趋专业化、智能化、职业化,并逐步向互联网蔓延,重特大文物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源头性文物犯罪,遏制文物犯罪高发态势。坚持重点打击盗掘、盗窃、盗割等源头性犯罪活动,职业化、团伙化文物犯罪活动,以及严重危害文物管理秩序的犯罪活动,依法从重判处刑罚,持续形成强大司法震慑,有效遏制文物犯罪活动。
大量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古石刻分布在乡间田野、山地荒坡,针对此类不可移动文物的犯罪行为隐蔽性强,不易被察觉。由于缺乏文物保护意识,部分行为人对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存在认知偏差,逐步走上文物犯罪道路。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均为贴近社会公众生产生活、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犯罪类型,以期进一步强化公众的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意识,破除对文物犯罪的模糊认知,杜绝侥幸心理。
其中,案例一“郭某军故意损毁文物案”,是企业负责人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片面追求企业效益而故意损毁文物的典型表现;案例二“余某才盗掘古墓葬案”的行为人因沉迷盗墓类小说,效仿书中情节自学盗墓方法而走上了犯罪道路;案例四“师某兴盗掘古墓葬案”和案例五“唐某生倒卖文物案”均为偶然发现文物后不及时上报,实施盗掘、倒卖行为构成文物犯罪的典型案例。
此外,人民法院坚持“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标准,依法惩治各类文物犯罪,坚决斩断“盗、掘、贩、运、销”的犯罪链条,筑牢文物安全坚固防线。案例三“陈某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是盗掘古文化遗址犯罪预备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严格把握犯罪阶段,依法定罪处罚,延伸打击范围,遏制盗掘前期犯罪行为。同时,对于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文物破坏或者价值减损的,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行为人承担修复责任并公开赔礼道歉,推动文物司法保护从“惩罚犯罪”向“修复保护”延伸。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