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8日,人社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11月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次以规章形式,将企业实施劳动管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劳动法律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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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这个办法管什么?

征求意见稿共54条,核心内容包括:明确基本劳动权益保障内容,规范劳动规则与算法,分类规制企业用工形式,畅通劳动纠纷解决渠道。

其中最值得关注的一点是:企业不得仅通过自动化算法作出对劳动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决策,并有义务向劳动者和相关部门解释算法逻辑。 这意味着,平台不能再说“这是算法决定的,我们也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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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企业和平台意味着什么?

第一,灵活用工不能再“灵活”到不认劳动关系。 如果企业对劳动者实施了实质性的劳动管理——如考勤、排班、奖惩——就可能被认定为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需要承担相应的劳动保障责任。

第二,算法规则要透明。 外卖配送时间怎么算、网约车派单逻辑是什么、骑手罚款标准怎么定——这些规则不能再“黑箱操作”,需要向劳动者说明。

第三,劳动纠纷解决渠道更畅通。 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畅通劳动纠纷解决渠道,劳动者维权将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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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应该怎么做?

第一,梳理灵活用工人员的实际管理方式。 如果存在考勤、排班、奖惩等实质性劳动管理,需要评估是否已触发劳动保障义务。

第二,检查算法规则。 确保算法决策不会对劳动者权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并建立算法解释机制。

第三,关注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意见反馈截止11月8日,企业如果有合理建议,可以通过官方渠道提出。

广东律询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顾问领域,长期关注平台用工合规与劳动法实务。

本文为一般性普法,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