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晚报微信公众号

10月7日,河北沧州一女子花15.31元网购9斤蜜薯后仅退款,商家从山东聊城驱车来回800公里连夜取货,仅取回3斤。10月10日,相关法律专家接受北京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卖家可向买家主张“不当得利”。

“我要的是蜜薯,这是蜜薯吗?”女顾客收货后向店家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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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卖的不是榴莲蜜薯,是正宗的山东烟薯。结果她就说我们是骗子,申请仅退款,还调侃要退货退款,有本事过来拿。”商家左女士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称,其店铺卖的是烟薯25,属于蜜薯的一个品种,但顾客收货后称这并非榴莲蜜薯,以假冒伪劣商品为由申请“仅退款”。

左女士店里联系该女子可退货退款,女顾客却称有本事过来拿。于是店家连夜驱车赶往她家取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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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

卖家可向买家主张“不当得利”

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律师认为,所谓的“仅退款”不是法律规定,是平台规则,主要适用一些生鲜食品等易坏商品。而按照民法原则,应当是诚实信用和等价有偿,退款的同时应退货。如果买卖双方约好仅退款也可以。

但此事双方产生产品质量争议,一方称买的是榴莲蜜薯,另一方表示就是蜜薯,这就涉及诚实信用的问题,就要查清买卖的到底是什么产品。

张金澎认为,如果适用“仅退款”,买家应把包括坏的9斤蜜薯全部退还卖家。从取回情况看,卖出9斤仅取回3斤,少了6斤,卖家可向买家主张“不当得利”。由买家对少的6斤进行举证。

另外,卖家驱车取回退货成本较高,就平台“仅退款”的规则来讲,也有需要完善之处。

北京晚报 记者 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