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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用芜湖最近通报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芜湖市医疗保障局提供的案件线索,于2026年7月8日对南陵县医院现场核查多收医疗费用事项,并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退还多收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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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信息显示,南陵县医院2025年度共涉及不合理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等共高达16566人次,多收个人支付金额共计为441826.76元。

详情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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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医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罚款贰拾贰万零玖佰壹拾叁元叁角捌分(22.091338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肆万玖仟壹佰玖拾元陆分(4.91900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南市监处罚﹝2026﹞363号,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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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2026年7月8日,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对南陵县中医医院现场核查多收医疗费用事项,并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退还多收价款。

经查明,南陵县中医医院涉及2024年度不合理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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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中医医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罚款贰万玖仟玖佰柒拾柒元玖角壹分(2.997791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壹万零柒佰伍拾柒元壹角陆分(1.07571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南市监处罚﹝2026﹞362号,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28日。

来源:信用芜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