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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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当事人走完一审、二审、再审之后,会向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

那么,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要不要交受理费、诉讼费?

周军律师结合《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相关规定,为您厘清民事检察监督阶段各类费用边界。

一、核心结论:申请民事检察监督,检察院不收取案件受理费

人民检察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的经费由国家财政保障。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131条: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不收取案件受理费。

无论当事人是对生效判决不服申请监督,还是针对审判程序违法、执行违法申请监督,提交监督申请书、证据材料,检察院受理、审查、听证、调取卷宗,出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提出检察建议、抗诉,全部流程不会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立案费、手续费。

⚠️提示:不收费不等于申请就必然启动抗诉或者检察建议。检察院仍然会依法审查案件是否符合监督条件,不符合条件会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

二、后续如果检察院抗诉,进入法院再审程序,费用怎么算?

检察院抗诉本身不收费,但案件进入法院再审审理阶段,就要按照法院诉讼收费规则处理:

1.因检察院抗诉启动再审,当事人不需要预交再审案件受理费。

2.如果再审过程中,当事人提出新的诉讼请求,增加诉讼标的,法院可以依法收取相应诉讼费。

3.再审程序当中的鉴定费、证人出庭相关费用,依旧按照民事诉讼规则,由申请方先行垫付,最终由法院裁判确定负担主体。

周军律师提醒,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检察院不收取案件受理费、立案费,受理、审查、听证、抗诉均免费。鉴定、审计、勘验等费用,属于当事人自行支出,由当事人直接向服务机构支付。检察院抗诉后,案件进入法院再审程序,则按照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有效的法律帮助,以免错失维权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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