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我接到最多的一类咨询,就是家里人突然被公安带走了,罪名是个陌生词:帮信罪。
家属第一句话几乎一样:“任律师,他就是把卡借给别人用了用,怎么就成了犯罪?”
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律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给他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就构成这个罪。
听起来专业,落到生活里,就是这些事:把银行卡、手机卡借给别人走账,帮人转几笔来路不明的钱,拉人进群,给赌博网站、诈骗网站提供个收款渠道。
尤其是出借银行卡,这几年在高唐、聊城东昌府,案子多得很。
为什么多?因为门槛太低了。很多人觉得,卡是我的,密码也不给对方,就“借”出去走个流水,能出什么事?
可法律不这么看。你明知对方拿这张卡干的是见不得光的事,还提供账户帮他收钱、转钱,这就是在给犯罪“搭台子”。上游的诈骗、赌博、网络犯罪一发案,顺着资金流水,第一个找到的就是持卡人。
聊城东昌府有个案子,我记得很清楚。一个小伙子,把银行卡租给了一个自称做“跑分”的,说转一笔给一笔好处费。前后流水走了几十万,小伙子实际拿到的钱没多少,可罪名落在头上,就是帮信罪。
高唐这边也有。有个做小生意的老乡,朋友说生意周转,借他的卡过几笔账。他觉得朋友开口了,不好意思拒绝,结果那几笔钱是电信诈骗的赃款。朋友跑了,他被留下了。
这两个案子有个共同点:当事人都不觉得自己在“犯罪”,都觉得只是“帮个忙”。
这就是帮信罪最坑人的地方——它的门槛低到,很多人稀里糊涂就迈进去了。
那摊上事了怎么办?我的建议还是那句话:别慌,别自己瞎折腾,先把三件事搞清楚。
一是流水。涉案金额到底怎么认定,哪些算、哪些不算,这是一笔一笔算出来的。
二是明知。你到底知不知道对方在干违法的事,法律上的“明知”怎么认定,有没有辩的空间。
三是罪名。同样是帮人转账,是帮信罪、掩隐罪,还是更重的诈骗共犯,方向不一样,结果差得远。
这三件事,件件都是专业活,不是当事人在看守所里能自己弄明白的。
记住一句话:卡是你的,不代表责任就是你的;但责任落在谁头上,靠的是证据,不是感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