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所有的案子在公安报捕后,检察院就一定会批准逮捕。是否批捕在法律规定上有明确严格的规定,必须全部达到标准,检察院才会下批捕令。
一个案子想要达到批捕标准,必须具备几个条件:
① 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且作案对象指向具体某个人
也就是说,掌握的证据必须达到已经构成刑事案件范畴,而且仅凭证据就可以看出是你所为。
如果现有证据仅达到治安管理处罚范畴,那么即使证明是嫌疑人所为,也只有行政立案处罚拘留或罚款。
② 该犯罪行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犯罪行为会被批捕的下限是刑罚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如果只是轻微违法,只可能判处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那也够不上批捕的硬性要求,不存在会被逮捕的可能。
③ 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这个社会危险性一直是实务中的争议焦点,也是是否批捕的分水岭。
通常来说有固定居所、固定工作、本地居民是一个基础的证明标准。另外,还涉及评估嫌疑人是否有逃避侦查风险、串供毁证风险、打击报复风险、再犯新罪风险、危害社会公共安安全及扰乱社会秩序风险。
但这些都是比较模糊抽象的概念,除非是那种有犯罪史、流窜作案的嫌疑人,要不评估起来就比较偏向办案人员主观判断。
嫌疑人能积极争取的就是真诚的认罪悔罪态度、积极退赔退赃、达成和解谅解等这些能影响检察官判断的因素。
④ 办案程序必须合法规范
程序合法,结果才能公平正义,这也是办案原则。如果案件在侦查取证过程不合法合规,存在违法办案行为,检察院负有主动监督的职权,一旦发现证据必须排非,排非后的事实证据尚不足以达到批捕标准的,也不会被逮捕。
总结:
除了犯的是可能判处十年以上的重罪、有犯罪史、身份不明的,以上四个要件只要有一项没达到就不够批捕标准,不批捕的案件要么放人要么取保,实务中基本是取保继续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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