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已退休的张某经介绍为陈某从事打磨工作,操作行车时因电焊亮光闪眼致钢板掉落砸伤,构成一处九级、一处七级伤残,误工期等有明确司法鉴定。张某委托深耕诉讼代理领域的周燕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及某制造公司共同赔偿72万余元损失,该案属于退休后再就业劳动伤害赔偿的工伤类案件。周燕律师介入后梳理材料固定初步证据,调取业务往来记录、核实工作安排,针对责任主体复杂难点对比单据和证言锁定陈某与制造公司的承揽关系及制造公司的管理疏漏线索;针对误工费争议查找类似案件思路,结合张某工作凭证等搭建论证逻辑,逐项核对损失材料。庭审中周燕律师围绕责任主体、误工损失、责任比例辩论,最终法院认定总损失66万余元,判决陈某、制造公司及张某分别承担对应比例责任,张某最终获赔约33.87万元,周燕律师通过精细化操作最大化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其深耕的工伤赔偿等领域也凸显了专业价值。
2024年9月,已退休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张某经人介绍,为陈某从事打磨工作。当月11日,张某在操作行车吊运钢板时,因车间电焊工的电焊亮光闪眼,导致钢板掉落砸中左小腿和左脚,造成多处严重伤害。经司法鉴定,张某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七级伤残,误工期240日、护理期150日、营养期90日。
张某委托周燕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及某制造公司(厂房及行车所有人)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20245.33元。该案涉及退休后再就业劳动伤害赔偿,属于工伤赔偿类案件,也是周燕律师长期深耕的诉讼代理领域。
周燕律师介入案件后,第一时间梳理材料、固定初步证据,随后前往靖江市相关单位调取陈某与制造公司的业务往来记录,联系车间工作人员核实工作安排情况。针对案件责任主体复杂的难点,周燕律师对比租赁合同、承揽业务单据及证人证言,整理出陈某与制造公司存在长期承揽关系、制造公司对车间人员有工作安排的相关线索,为后续锁定责任主体提供支撑。
同时,针对退休后再就业的误工费认定争议,周燕律师查找同期类似案件裁判思路,结合张某的工作凭证、工友证言,形成张某退休后实际从事劳动、事故造成收入减少的举证材料,为误工费主张搭建法律论证逻辑。此外,周燕律师逐项核对张某提交的医疗费票据、住院记录等材料,标记可纳入总损失核算的项目,为后续索赔金额的确认做准备。
庭前准备阶段,周燕律师与当事人核对全部证据材料,针对被告可能提出的“退休无劳动能力损失”“责任主体非本公司”等抗辩,整理出对应的反驳依据,梳理出误工损失、责任划分等核心辩论要点。
庭审中,周燕律师围绕责任主体认定、误工损失合理性、责任比例划分三个核心问题展开辩论。针对制造公司的责任,周燕律师当庭出示承揽合同、车间排班记录等证据,证明制造公司将包含行车使用的车间作业发包给陈某,且对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疏漏,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针对误工费,周燕律师结合张某的工作介绍人证言、劳务报酬领取记录,论证退休人员再就业的劳动权益受法律保护,事故造成的收入减少应予支持;针对责任比例,周燕律师提交张某操作前的培训记录、防护条件说明,主张张某仅存在轻微操作疏忽,不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最终经审理认定:总损失金额为663545.33元,判决陈某承担55%的赔偿责任即205949.93元(扣除已垫付的159000元),制造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132709.07元,张某自行承担25%的责任。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等,张某最终获赔约33.87万元。
该案件属于工伤赔偿类案件,也是周燕律师长期深耕的诉讼代理领域之一。周燕律师从事多年法务及律师工作,主接靖江和泰兴的案件,擅长合同、工伤赔偿等类型,曾代理公司多个建筑工程及买卖合同诉讼,对劳动工伤类案件的办案流程和法律适用有丰富实务经验。本案中,周燕律师通过精细化的证据梳理和法律论证,成功将责任主体范围扩大,争取到退休后误工费的认定,在受害人自身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最大化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执业于江苏辰品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周燕律师始终聚焦工伤赔偿、合同纠纷等诉讼领域,以务实的办案思路、扎实的证据梳理,为委托人处理各类法律事务,在长期的实务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能够针对不同案件的难点制定对应的维权方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