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怒江融媒)
从2014年5月至今
担任独龙江司法所助理员
扎根基层、默默耕耘
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理念
融入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
以法为媒、以情为桥
用心用情用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他就是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司法局
何志刚
在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畔,有一位深受当地群众信赖的独龙族汉子——何志刚。2025年12月,何志刚荣获州委、州政府“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表彰。
筑牢思想根基,做民族团结的“明白人”
何志刚始终把民族团结视为发展进步的基石。他坚持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和法治工作的内涵要求。他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处理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时,始终秉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原则,成为民族团结的坚定拥护者和积极践行者。
一次,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后,因语言障碍无法与司法所正常沟通,内心充满不安与抗拒。何志刚发现后,主动与其交流,一句句讲解政策、一次次走访谈心,用乡音架起信任的桥梁,用真情化解其抵触情绪。从那以后,这名矫正对象重拾信心、不再逃避,积极配合教育矫正,最终顺利解矫、回归社会。
化解矛盾纠纷,做各族群众的“解铃人”
何志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在调解中注重方式方法,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和文化差异。他常说:“调解不只是辨明是非,更要促进和睦。”面对各类纠纷,他总能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找准矛盾焦点,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既讲清法律政策,又注重情感沟通,引导双方相互理解、互谅互让。
2024年10月,辖区内一租户因房租纠纷久拖未决,前来司法所求助。租户与房东口头约定“先交租再使用”,但房东认定前一年租金未清,拒绝续租且闭门不见。此前调解人员首次上门,被房东当作“租客的说客”赶了出来。何志刚得知后,改变策略,先到房东家拉家常,聊双方多年交情,用真诚消解戒备。待房东态度缓和,再循序渐进梳理矛盾症结,明理释法,持续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让僵持的矛盾圆满化解。
普法宣传润心田,做法治精神的“播种者”
何志刚深知,法治是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他积极投身法治宣传教育,针对辖区特点,探索创新普法形式。他不仅利用集中宣传日、村民大会等开展常规普法,更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宣讲宪法、民法典、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他还注重将民族团结教育融入普法宣传中,讲述民族团结故事,阐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法律义务,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夯实民族团结的法治根基。
法律服务暖民心,做各族同胞的“贴心人”
作为司法助理员,何志刚始终将服务群众放在首位。在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中,他对各族群众一视同仁,竭尽全力排忧解难。对于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他积极协助申请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他发挥会独龙族语言优势,在提供服务中消除语言障碍,用真诚和专业的服务温暖人心。他经常走访了解法律需求,帮助群众解决合同签订、劳务纠纷、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成为各族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的“法律明白人”和“贴心人”。
他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
有的只是日复一日的坚守和奉献
十多年来
他累计参与调解纠纷近千起
支撑他前行的从不是名利
而是“帮家乡人解难题”的初心
他在基层行政工作中
用实际行动诠释了
一名基层司法助理员
在法治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
责任与担当
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贡献了自己的光和热
来源:怒江州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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