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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王某作为原告,以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为由,将上海彤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列为被告,相关案件将于2026年10月13日10时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涉及汽车销售环节的产品责任争议,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影响涉事双方的权责划分与相关权益认定。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王某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彤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案由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13 10:00:00 法院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法庭第十五法庭 案号(2026)沪0116民初17513号 承办部门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庭) 主审人庄某燕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公开的开庭公告所涉案件,由自然人王某针对上海彤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诉讼,案件案号为(2026)沪0116民初17513号,定于2026年10月13日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开庭,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相关标的具体金额,后续庭审将围绕汽车销售过程中的产品责任相关争议展开审理,该案件也将为汽车销售服务领域的产品责任权责界定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彤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3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林明鸿,所属行业为汽车新车零售,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4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新村路138号。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林明鸿80%8002004-03-01林明财20%2002004-03-01

点评分析
本次上海彤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及的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开庭,直接关乎企业后续权责划分与权益认定。目前涉案标的尚未披露,暂无法判定对公司经营的即时影响。该案件也将倒逼企业规范汽车销售环节的产品责任管控,为后续合规运营划定更清晰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