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群众:

根据《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为方便榆社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现将榆社县登记网点、上牌标准、办理材料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上牌标准(新国标GB17761-2018、GB17761-2024)

(一)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核发正式号牌)

1.最高设计车速≤25km/h;

2.整车质量:锂电款≤55kg;铅酸款≤63kg;

3.电机额定功率≤400W;

4.蓄电池标称电压≤48V;

5.车辆须具备3C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在时效期内,车辆合格证、整车编码、电机编码齐全,车辆外观与合格证信息一致。

(二)非标存量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号牌,过渡期管理)

本公告发布前已购置、不符合新国标、无法办理正式号牌的存量电动自行车,可办理临时通行号牌,过渡期至2029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临时号牌失效,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不予登记情形:改装、拼装、加装车棚/雨棚;车辆编码打磨、篡改;报废车辆;被盗抢车辆一律不予上牌。

二、办理所需材料(办理时车辆必须到场查验)

1.车主本人身份证原件;

2.购车发票原件;

3.车辆出厂合格证、3C认证凭证;

4.委托代办: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书面委托书;

5.上牌车辆与安全头盔。

三、榆社县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网点

1.中国邮政储蓄榆社县河南街营业所

地址:榆社县迎春南路63号

2.榆社县爱美电动车(爱玛)专卖店

地址:榆社县迎春北路22号

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点,新增网点另行公示。

四、有关事项提醒

1.请广大车主尽快办理登记上牌,未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将开展路面巡查执法,依法查处无牌上路违法行为;

2. 办理上牌前,自行拆除车辆非法加装的雨棚、遮阳伞、改装电池、加宽轮胎等装置;

3. 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4. 办理业务请提前备齐资料,车辆到场,材料不全将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榆社县公安局

2026年10月10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