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集团与大股东之间关于品牌控制权的纷争还在持续,且进入了司法阶段。
10月13日,据汇源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以下简称“声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汇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北京汇源集团开封有限公司、北京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连带赔偿9700余万元。
结合汇源集团此前的多则声明来看,该公司近几年深陷内斗与资本困局。这起商标维权案件,实际上是汇源集团与重整投资人文盛资产之间控制权争夺战的司法延伸。商标胜诉为“老汇源”一方增添了法律筹码,但品牌归属的最终答案,仍在未竟的诉讼程序中。
商标侵权案一审落槌
侵权企业被判停止使用“汇源”字号
根据汇源发布的声明,法院审理查明,北京汇源集团开封有限公司、北京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授权的前提下,擅自生产、销售“汇源”牌果汁产品,超范围使用“汇源”企业字号。法院认定其侵害了“汇源”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
根据一审判决,两家侵权企业须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汇源”字号,全面停止生产、销售涉案侵权产品,并于《中国市场监管报》刊登澄清声明消除影响。经济赔偿方面,开封公司及生物科技公司被判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9700余万元。河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作为开封公司的一人股东,因未能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被一审认定需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汇源在声明中表示,涉事企业曾系公司股东关联方,2023年司法重整后曾获授权代为生产加工“汇源”品牌产品,但自2025年1月1日起,公司已正式终止全部商标使用授权,涉事企业仍持续实施侵权行为。在诉讼之前,北京汇源方面称已多次发出函告和书面警告,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侵权主体300余家,形成生效行政处罚文书180份。
重整方案彻底失败
汇源与大股东积怨已久
商标侵权案的背后,是汇源与重整投资人之间持续已久的深层矛盾。
据了解,2021年汇源从港交所退市后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2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文盛资产作为重整投资人承诺通过诸暨文盛汇在三年内分阶段注资16亿元,获得北京汇源60%股权。在官方公告中,文盛资产称“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汇源破产费用和偿还小额债权,90%以上资金用于汇源的生产经营升级和强化”。
然而,这一承诺的履行并不完整。汇源集团在2025年1月发布的声明中称,文盛资产承诺的16亿元投资中,有8.5亿元拒绝支付;已经投入的7.5亿元中,有6.47亿元虽存入北京汇源账户,却由诸暨文盛汇直接管控,未按协议约定投入经营管理体系,导致北京汇源“始终处于依靠重整投资前的自有资金高负荷运转的状态”。汇源集团认为,文盛资产的行为构成对《重整投资协议》的根本违约。
此后,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汇源集团自2025年8月起多次发布声明,指控大股东诸暨文盛汇及文盛资产存在逾期未支付重整投资款、控制公司经营管理、私刻公章等行为。汇源集团在声明中直言,文盛资产“并非果汁生产企业,不具备任何生产果汁的经验”,其“向普通代工厂采购未经汇源集团食品安全监控体系监督认定的果汁原料,生产冒名顶替的果汁产品”。
司法层面的对峙也同步展开。2026年7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了诸暨文盛汇持有的北京汇源60%股权,冻结期限至2029年7月16日。这一执行保全措施,源于汇源集团对文盛资产提起的根本违约诉讼。值得关注的是,资本市场的连锁反应随之而来,A股上市公司国中水务曾计划以9.3亿元间接收购北京汇源,但因标的股权被冻结而于2025年4月宣告终止。
品牌控制权之争仍在上演
专家称未来局面可能会“双输”
汇源在声明中还提到,针对市场流传的“接管品牌”、“推翻重整”等相关说法,在本次一审判决中,法院并未予以支持。公司后续将按照法律程序跟进本案,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坚决维护品牌权益,捍卫“汇源”字号与商标的合法地位。
这意味着,“老汇源”一方在“谁有权使用汇源品牌”这一核心争议上,获得了一定优势。但在控制权博弈层面,这一判决的时机耐人寻味。当前,北京汇源60%股权已被法院冻结,国中水务的收购计划终止,文盛资产作为重整投资人的履约能力受到持续质疑。但需要看到的是,商标侵权案的判决并不直接解决控制权归属问题。北京汇源作为“汇源”注册商标的注册持有主体,其股权结构的变化才是决定品牌实际控制权的关键。
目前,文盛资产旗下诸暨文盛汇仍持有北京汇源60%股权,尽管该股权已被冻结。汇源集团在声明中称“法院并未支持‘接管品牌’、‘推翻重整’等相关说法”,显示其亦在寻求更为稳妥的法律路径,但结果如何仍未可知。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认为,目前的局面对于双方都不理想,由资本方接管的北京汇源掌控着汇源商标,借助汇源的品牌力,也能够抢占一定的市场份额,但并不能以此挤垮汇源集团,后者拥有庞大的经销体系和产业链资源;但对于汇源集团来说,如果失去汇源商标,另起一个新品牌,在当下的投入和难度都远超以往。加上产品差异度并不高,如果双方未来在市场端进行更激烈的价格竞争,局面会变成“双输”。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王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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