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泰州市鑫隆运输有限公司因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未按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存在输入信息不准确且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报告的违规行为,被九江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此次海事部门的公示信息明确了涉事企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具体处置内容,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10月13日正式生效,涉事企业需按要求缴纳1500元罚款,该违规记录也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航运作业的资质核验、业务审批等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泰州市鑫隆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4962 违法案由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2102010066-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3 作出处罚机关九江海事局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泰州市鑫隆运输有限公司,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未按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存在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的2026版对应案由,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02010066-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4962,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13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九江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各航运企业需严格落实船舶航行设备日常运维主体责任,定期核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关键导航助航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故障第一时间向海事管理部门报备,共同维护内河通航秩序安全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泰州市鑫隆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8月25日,法定代表人钱云,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6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6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泰兴市商井新村一区12幢1室。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1钱云70%4202012-11-13-2肖群30%1802012-11-13-
点评分析
本次泰州鑫隆运输因船舶AIS系统违规被九江海事局处以15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领域的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罚。该事件警示公司需严格落实船舶设备运维要求,及时校准AIS信息、上报故障,避免因小疏忽触碰合规红线,保障日常航运作业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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