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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告信息显示,该局于2026年10月13日发布嘉税稽公告〔2026〕157号送达公告,针对走逃失联的嘉兴金铭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嘉税稽通〔2026〕49号)。由于该企业已脱离税务机关监管无法直接送达文书,按照税收征管相关法规,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文书正式送达,企业可前往指定办公地点领取纸质文书,也可通过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嘉兴市局频道查询相关公告详情。

本次公告披露的核心内容显示,嘉兴金铭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存在涉税违法行为且走逃失联,税务机关拟将其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后续将向社会公开其失信信息,同步推送至“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并提请相关联合惩戒部门依规采取惩戒措施,税务部门也将对其适用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此前税务机关已依法对该企业作出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告知企业享有陈述、申辩的法定权利,若企业在文书视为送达后的规定时限内未提交相关材料,将视同放弃对应权利。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嘉兴金铭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MAEDY6T00Q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亭桥南路366号501室G1 法定代表人邓小龙 处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稽查局 案件性质走逃(失联) 主要违法事实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虚开发票等相关涉税行为,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被查证确认走逃(失联) 处罚结果处以罚款10.00万元,拟被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后续将公示失信信息并实施联合惩戒,适用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 公告送达文书文号嘉税稽通〔2026〕49号

天眼查数据显示,嘉兴金铭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5年3月27日,法定代表人邓小龙,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6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亭桥南路366号501室G1。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1邓小龙100%602030-03-24-

点评分析
嘉兴金铭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走逃失联被拟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后续将面临多部门联合惩戒、纳税信用D级管理,还需承担10万元罚款。该事项将直接导致企业经营资质受限、市场信用尽失,正常业务开展基本无以为继,警示市场主体需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切勿脱离税务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