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连抓三年、省委常委会刚刚再次部署的“三资”整治,到了郑州经开区春岗村,怎么就变成了“罚酒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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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重磅文章,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连抓三年的全国性整治项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挖严查问题背后优亲厚友、权力寻租、贪污侵占等基层微腐败,切实守好群众“钱袋子”。

仅仅三天后,10月11日,河南省委书记周祖翼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再次强调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以点带面、重点发力,以更实举措超常规推进”,“用更多可感可及的整治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然而,当政策的聚光灯照到郑州市经开区郑姚管理区春岗村时,我们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

一笔30万的卖地款,一年的“体外循环”

据举报材料显示,2024年10月至11月,春岗村村委干部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将十余处村集体闲置土地以宅基地名义出售给本村村民,单价约3万余元一处,总金额约30余万元。

这笔钱,自始至终没有进入村集体账户,而是存放在本村信贷员处。

经开区纪委介入审查后,查出涉案资金27万余元。村干部的解释是:“大部分用于偿还村委陈年旧账,少部分被纪委查收。”

从2024年案发到2025年11月左右查处剩余涉案资金,这笔钱在体外循环了一年有余。这一年里,这笔钱有没有被挪用?有没有产生利息?流向了哪些“陈年旧账”?有没有完整的银行流水可以证明?至今没有一个公开的答案。

对照中央纪委推文中披露的全国各地做法——北京市纪委监委追回各类欠款112.55亿元、广东督促整改问题合同17.3万份、各地追回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18.52亿元——春岗村这27万元的去向追问,显得尤为刺眼。

村干部想还谁就还谁?集体资金不是私人钱包

村干部声称涉案资金“大部分用于偿还村委陈年旧账”,但问题在于:即便真的要偿还旧账,也必须经过民主决策、账目公开,绝不能“想还谁就还谁、想给谁就给谁”。

村集体资金属于全体村民所有,村干部个人无权决定集体资金的用途。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未经村务公开,擅自将集体资金用于偿还所谓“陈年旧账”,这本身就是对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的公然侵犯。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专项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也已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对集体资产范围、管理主体、处置程序均作出了明确规定。河南省委更是创新推出“四权一平台”,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嵌入“四议两公开”全链条。

可春岗村的这笔钱,既没有走“四议两公开”,也没有上“四权一平台”,甚至连村集体账户都没进。制度建得再好,不执行就是一张废纸。

一个政务处分就能了结?法律的红线不容模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春岗村村干部未经民主程序、未经公开招投标,擅自将集体土地以宅基地名义出售,涉及十余处、总金额30余万元,涉案金额已属“情节严重”范畴。如果查实存在挪用、侵占等情节,更可能涉嫌职务犯罪。

然而,这起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仅仅是政务处分结案。

村干部背了个行政处分,老百姓花钱买了个“违法”——郑姚管理区向购买宅基地的村民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村民可能面临钱地两空的窘境。

违法成本与群众损失严重倒挂。这公平吗?

中央纪委推文中明确指出,要“严防纸面整改、虚假整改,深挖严查问题背后优亲厚友、权力寻租、贪污侵占等基层微腐败”。对照这一要求,春岗村案件的处理结果,是否做到了“深挖严查”?是否做到了“追责到位”?

三问经开区纪委,请给群众一个明白

一问:27万元涉案资金的完整流水在哪里? 从2024年10月到2025年11月,一年有余的体外循环期间,这笔钱到底去了哪里?偿还了哪些“陈年旧账”?有没有经过村委会议研究?有没有相应的会议记录和转账凭证?这些基础事实不查清,“政务处分”四个字的公信力从何而来?

二问:涉案宅基地中是否涉及涉事干部及家属? 十余处宅基地的购买者名单是否已全部核实?涉事干部及其家属有没有以3万元一处的“优惠价”购得宅基地?涉事干部及家属有没有实际出资?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定性——是简单的程序违规,还是涉及以权谋私的利益输送?

三问:口头告知就完事了? 实名举报人至今只得到经开区纪委田主任的口头告知,没有任何书面文书材料。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实名举报人。口头告知不规范,实质是程序不透明,让举报人无法有效行使异议权。

从省到区三级会议,到了春岗村为何就“管不动”?

2026年8月17日,全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决战工作推进会上,省委书记刘宁强调“强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治”,“持续整治村级‘老大难’问题”。8月20日,郑州市推进会要求“以决战决胜之势抓案件查办形成震慑”。9月3日,经开区党工委会议强调“扎实推进‘三资’清查”,“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销号”。

会议开了一次又一次,要求提了一遍又一遍。可春岗村的这笔30万元卖地款,从2024年案发至今,已过去两年时间,案件处理结果仍是一笔“糊涂账”。

是看不见?还是不想管?不敢管?管不动?

中央纪委推文说得好:“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春岗村这笔30万元的卖地款,考验的不是会议开了多少场、文件发了多少份,考验的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成色,考验的是“三资”整治在“最后一公里”有没有真正落地。

建议上级纪委监委提级办理或挂牌督办此案。 至少要做四件事:一是追查27万元涉案资金的完整流水,查明有无挪用、侵占;二是核实涉案宅基地是否涉及涉事干部及家属,查清购买者名单和出资情况;三是依法追缴违法资金,对相关责任人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追刑责,不能“一处分了之”;四是给实名举报人书面答复,给群众一个明白。

10月13日,十一届省纪委七次全会在郑州召开,会议强调“坚定不移正风气促发展、反腐败清障碍、强监督优治理”。中央纪委连抓三年,省委常委会反复部署,省纪委全会刚刚落幕——春岗村的这笔账,该有个了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