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社保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产训评用”技能生态链建设工作方案(试行)》,深化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加快打造适应浙江产业发展需求的“产训评用”技能生态链,构建完善行业技能人才共育共评共享的培育体系,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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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提出,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315”科技创新体系等重点领域以及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以产业需求为导向,集聚产业内市场主体、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职业培训机构、社会培训评价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构建“企业出岗位、出标准、出待遇,学校出学生、出教师、出技术,政府出政策、出服务、出管理”的协同机制。

到2028年底,建成30条以上集岗位招聘、职业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推荐、人员使用等功能于一体的“产训评用”技能生态链,促进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助推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产训评用”技能生态链原则上由行业龙头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牵头申报。获批建设生态链的链主企业需牵头做好这些工作:

整合培训资源

统筹摸排技能生态链内企业技能人才培养需求,整合链内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培训资源,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要求统一培养标准,共同制定培训计划,开发培训教材,优化培训课程,推动人才培养和岗位需求精准对接。

实施分类培训

发挥链主企业技术优势和链内院校及培训机构教学资源优势,面向链内企业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面向链内企业新招用职工、转岗职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面向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开展“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

深化产教融合

链主企业会同链员企业制定行业中长期技能人才发展规划,联合职业院校建立“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通过“订单班”“冠名班”等人才培养模式定向为企业培养技能人才,构建与产业需求适配的长周期人才供给体系。加快推进产教融合储备项目建设,鼓励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广一批产教融合典型案例。

统一评价标准

链主企业牵头建立生态链技能评价委员会,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和具体岗位要求,会同链员单位自主开发制定岗位规范。加强生态链技能评价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统一考核标准、统一评价流程、统一专家队伍的生态链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开展技能评价

链主企业牵头,联合权威行业组织、院校等社会培训评价机构按规定面向链内企业职工和院校学生开展技能等级评价。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打破学历、资历、年龄等限制,将薪酬待遇、业绩贡献等作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

完善薪酬体系

构建技能生态链链内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推动链内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技能等级的薪酬分配体系,促进技能人才薪酬水平合理提升。链主企业牵头制定生态链技能人才薪酬指导标准,深化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完善工资增长机制。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探索建立链内企业主要职业(岗位)分等级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制度。

支持举措

支持链主企业联合链员企业建设跨企业培训中心、企业工匠学堂,支持跨企业培训中心面向链内企业员工、院校学生提供公益性培训服务,各地可按规定根据建设过程中设备、场地等投入情况给予一定建设补助。
支持链内企业联合院校、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链主企业可牵头统一组织链内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并按规定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申领学徒制培训补贴。

支持链主企业灵活采用多种方式对链内企业员工开展技能评价。支持链主企业建立完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

支持向符合条件的链主企业下放职称自主评审权,支持链主企业开展“一评双证”试点,企业技术技能人才通过一次评审直接获得职称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打通技术技能岗位员工发展通道。

支持链主企业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及省级产教融合平台。支持链主企业申报企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链主企业职工申报高技能人才项目。支持生态链成员单位申报技工院校产教融合专业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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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链主企业需满足哪些条件、遵循什么申报程序,一起来了解↓↓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在本行业、本地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5家以上同行业企业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参与技能生态链建设,每年链内企业能提供不少于100人(山区海岛县可下调至不少于50人)的技能就业岗位。

重视技能人才培养,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链主企业和链员单位具备每年共计面向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200人次的能力。

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畅通,已备案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同时有意愿面向链内单位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评价职业基本覆盖链内企业主要生产经营领域相关职业。

建立并实施与技能等级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开展链内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权益落实到位。

《工作方案》明确,“产训评用”技能生态链原则上每年申报1次,由链主企业申报。生态链建设周期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