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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华案系列简介

一笔被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死账,十四年后在新疆被重新挖了出来。

2013年,桂林律师段华拿到一条线索:失踪多年的债务人赵军,化名“杨志明”在新疆生活了十几年,2011年病逝,遗产还留在妻儿名下。

段华花了两年追查这笔144万的旧债,然后用30万从委托人手里买断了这笔债权。2016年,回款621万到账,他留下591万。

6年后,他因为这笔钱被指控诈骗和行贿。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1年2个月。发回重审后,维持原判。

这不是小说,是真实发生的案件。三篇连载,讲透这笔账如何“复活”,又如何把复活它的人拖进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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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说到,段华拿到了两份鉴定结论:赵军就是杨志明。

但他没有给桂联公司打电话。

他把鉴定报告锁进抽屉,重新翻起旧案卷,然后做了一件事——他给桂联公司实际管理者秦联打了个电话,约了一顿饭。

饭桌上没有谈公事。聊了聊桂客集团的现状,聊了聊国有企业这些年的难处,聊了聊一笔拖了十几年的坏账,到底还有没有人愿意管。

秦联叹了口气:账面上早做坏账处理了,能怎么办?

段华说:我来试试。

然后他说了一句让秦联愣住的话:“不过,有个条件。”

那天之后没过多久,桂林市国资委的会议室里,坐了一桌人。

长桌,白墙,几杯热茶。桂联公司的实际管理者秦联坐在一侧,国资委的工作人员坐在另一侧,段华坐在中间。

他翻开一摞材料,开始汇报。

段华把这个案子的难度掰开揉碎,一条一条摆在桌面上:第一,被执行人赵军是通缉犯,身份存疑,死亡登记与遗产继承关系复杂;第二,执行标的在新疆,跨省执行,地方保护主义是个绕不过去的坎;第三,被执行人的配偶和子女还在世,必然提出执行异议,光是异议、复议、执行异议之诉,就能拖上三五年;第四,桂联公司已经多年没有主营业务,账上连差旅费都挤不出来,靠什么去打这场硬仗?

秦联听着,眉头越皱越紧。

段华停下来,喝了一口茶,然后说了最关键的话:

“我的建议是,这笔债权,桂联公司作价30万,转让给我个人。后续所有执行费用、差旅费用、律师费用,全部由我承担。执行回来的钱,归我。执行不回来,这30万,就当桂联公司买了个清静。”

会议室安静了几秒。

有人问:30万是不是太低了?那可是144万的债权,还加了十几年利息,算下来本息数百万。

段华没有辩解。

他直接说:“这个案子,桂联自己去打,打不回来。如果打不回来,那144万就永远是零。但如果是30万,你们现在至少能拿回30万。”

这句话打动了秦联。

国企的账是这么算的:一笔已经核销的坏账,能收回30万现金,就是净利润。何况这笔坏账躺在账面上十几年,每一次审计都要做解释,每一次国资委问询都要写报告,麻烦早就超过了钱本身。

2014年,双方签了两份文件。

一份是《风险代理合同》:段华垫付所有执行费用,风险自担。

一份是《债权转让协议书》:桂联公司将案涉债权作价30万元转让给段华个人。

公章盖下去的那一刻,这笔死账的归属,变了。

但秦联后来在法庭上说,他不知道段华手里已经握着那份鉴定报告。

这间会议室里的人也都不知道。

会议结束后的第二天,段华才把那份赵军即杨志明的鉴定报告放进卷宗,提交给了法院。他的理由是:恢复执行需要材料,这是履职。

从程序上看,这毫无问题。

但从信息上看,这里有一道缝——窄得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

2014年,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恢复执行立案。

案件重新激活那天,段华在法院门口站了一会儿。十四年前,这家法院裁定终结执行,谁也没想到有一天它会重新立案。他看着法院门口那块牌子,想起他接案时对秦联说过的那句话:“我来试试。”

现在,他试出结果了。

但恢复执行没那么顺利。

雁山法院的执行局长刘军,在审查案件时态度暧昧。段华和陈文律师去法院沟通,刘军的意见很直接:认定赵军就是杨志明,程序太复杂,跨省执行成本太高,建议再等等。

段华没有干等。

他通过桂联公司的母公司桂客集团,把情况反映到了桂林国资委。国资委再往政法系统协调。这中间开了多少次会、打了多少电话,外人无从知晓,但结果是:2015年前后,在政法委协调下,恢复执行才真正实质推进了。

段华和陈文开始往返于桂林与新疆之间。

每一次去新疆,他们带回来的都是新材料,递交的异议申请多一点,法院掌握的线索多一点,冯梅英一方的抵抗也就更艰难一分。

段华后来在法庭上讲述那段日子时说:光是和冯梅英一方的执行异议、复议、执行异议之诉,来来回回打了七八轮,从新疆打到广西,从2015年打到2016年。

差旅费、住宿费、律师费、鉴定费,他自己垫了不少钱。

这是一场赌博。

赌的是一笔144万的旧债,加上十几年利息,最终能不能变成621万回款。

2016年7月,法院执行专户上到账了第一笔钱。

同年9月,第二笔到账。

合计:621万3309元。

连本带息,一分不少。

那笔在桂联账上躺了十几年的死账,在新疆的土地下埋了十几年的秘密,终于全部兑换成了数字。

回款到账的当天,段华坐在办公室里,一件一件处理分配。

他先给桂联公司的账户转了30万——债权转让协议里写好的数字。

然后他给自己留了591万3300元。

再然后,他拿出三笔钱,每笔10万,分给了陈文、马俊杰和黄海峰。

陈文是和他一起跑新疆的律师搭档;马俊杰是发现赵军的举报人;黄海峰是谁,公开材料里没有细说,但段华给了他那10万。

在段华看来,这是分赃。

在检方后来的起诉书里,这笔钱写的是——掩饰分赃。

那个夏天,段华成了桂联公司内部的功臣。

国资系统把这笔回款当作历史遗留债权清收的典型。财务人员重新打开那本已经做坏账处理的旧账册,在备注栏里写下一行字:2016年执行回款,已收取。后来,国资委还专门通报表扬了这次清收工作。

没有人追问,为什么144万本金加利息,只转回了30万。

也没有人追问,剩下591万去哪了。

因为法律上,这笔债权的所有人,已经是段华本人了。

秦联当时甚至还专门请段华吃了顿饭。席间,秦联举着杯子说:这是桂联公司十几年里最漂亮的一次处置,段律师,真不亏。

段华笑了笑,没接话。

那一年,他51岁。执业近三十年,替别人打了一辈子官司,第一次觉得自己真做了一件漂亮事。

他不会想到,七年以后,那顿饭会变成公诉人嘴里“被骗后请客吃饭”的笑柄。他更不会想到,那591万,会被一个数字还原成定罪金额。

七年,对一笔死账来说太短,对一个人来说不短。

但那都是后话了。

下期预告

2022年,雁山区法院执行局长刘军被纪委带走。

他开口供出了一个人:段华。

两年后,曾经替无数当事人做无罪辩护的段华,站在被告席上,听到判决书上的罪名时,闭上了眼睛。

《死账 · 第三篇:律师变被告》,明天晚上八点见。

本系列依据公开报道、裁判文书及律协文件改编,案件尚在司法程序内,人物关系及细节为叙事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