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网)
转自:杭州网
日前,山东、云南、黑龙江等地相继出台规范,对教师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行为作出细化要求。部分自媒体将“规范使用”解读为“全面禁止”,网络上随即出现“禁止教师用AI备课”“AI备课将被查处”等网传说法,引发不少教师的困惑:用AI备课到底行不行?
事实上,从国家层面的政策导向来看,对教师使用AI的态度始终是“鼓励用、不滥用”——鼓励合理利用技术减负增效,同时划清“辅助”与“替代”的明确边界。
国家和地方政策划定了哪些使用边界
01
国家层面:明确“辅助不替代”,划定六方面行为边界
2025年11月,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发布《教师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指引(第一版)》(以下简称《指引》),这是国家层面首份专门针对教师群体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规范,适用于大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各级各类教师。这份文件的核心指导思想,不是“禁止”,而是“引导”,引导教师“愿用、会用、善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
文件围绕学习、教学、育人、评价、管理、研究六大维度,提供了30个具体的应用场景示例,告诉教师“可以怎么用”;同时用18个行为示例明确了“什么不能做”。这六大维度具体包括:助力学习变革、助力教学提质、助力育人进阶、助力评价增效、助力管理升级、助力研究创新。其中,在价值观引导、道德教育等关键育人环节,教师必须主导完成,不得交由AI技术替代;研究选题、核心论点、论证过程须由教师独立完成,AI仅可辅助梳理文献;分析学生成绩时须事先对敏感数据进行脱敏处理,严禁出售或非法提供学生数据。完整的行为示例清单可查阅《指引》原文。
政策划定的行为边界非常清晰,并都指向同一个核心判断:AI可以提供信息参考,但无法替代教师基于经验、情感和思考等作出的价值裁量。
02
地方层面:鼓励合理使用,细化“人机协同”边界
据公开报道不完全统计,2025年以来,山东、浙江等省份已陆续出台相关规范。文件名称虽有不同,有的叫“行动方案”,有的叫“指导纲要”,有的叫“素养框架”,但核心指向高度一致:鼓励合理使用,禁止越界替代。
各地政策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综合性部署,如浙江、云南、黑龙江、辽宁等省份出台“人工智能+教育”行动方案,从省级层面规划AI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方向与边界;山东、广东、浙江等地则专门针对教师群体发布AI素养框架或教学指导纲要,明确“教师是教学设计的责任主体”。其中,浙江兼具综合性部署和专门针对教师群体的文件。另一类是落地执行方案,如陕西、甘肃、贵州、重庆等地印发专项计划,将AI素养纳入教师培训体系或职称评审指标。
值得关注的是,区级层面也有积极探索。武汉市江岸区教育局建立了“能用、慎用、禁用”三类场景的分级管理机制,杭州师范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等高校也出台了校内AI使用规范。
从省级到区级,各地政策的核心指向高度一致:鼓励用AI辅助教学,禁止用AI替代教师。区别只在于各自叫法和细化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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