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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润通(日照)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因涉及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未按照规定通报或者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日照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柒万贰仟伍佰元整。

本次处罚信息由日照海事局依法对外公示,相关处罚决定已正式生效,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相关业务办理的信用评估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润通(日照)港口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7G5G 违法案由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未按照规定通报或者报告(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5042020043-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柒万贰仟伍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4 作出处罚机关日照海事局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完整信息如下:被处罚主体为润通(日照)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其违法事实为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后,未按照规定履行通报或者报告义务,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5042020043-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柒万贰仟伍佰元整,该企业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7*******7G5G,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14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日照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提示涉海相关企业需严格落实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通报报告要求,切实履行海洋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避免因合规疏漏引发相关法律风险。

天眼查数据显示,润通(日照)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0日,法定代表人李杨,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人,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水悦城南侧、海滨四路与景海路交汇处西北角1号院。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1李杨100%102029-06-302024-10-12

综合点评

润通(日照)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因涉海洋环境突发事件未按规定通报报告,被日照海事局处以7.25万元罚款。该处罚警示港服类企业需严格落实海洋环保合规要求,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的上报机制,避免因合规疏漏产生信用与经营双重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