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20)苏0681执恢823号一案中,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施忠、黄菊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施忠,男,1972年3月16日生,汉族,住江苏省启东市惠萍镇鸿东村二十三组70号。
被执行人:黄菊,女,1971年4月13日生,汉族,住江苏省启东市惠萍镇南清河村十七组38号。
未履行标的额:40313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申请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8%,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0513-68951133。
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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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忠 黄菊
二O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来源:执行局
▌责编:曹冰燕
▌校对:胡丹
▌终审:沈辉 张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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