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有网民发帖称,贵州六盘水一辖区内,一名男子在同一家酒楼,一边和一名女子办婚宴,一边和另一名女子办孩子的百日宴。消息传开后,"重婚"两个字迅速被贴了上来。

但事情的走向,和很多人第一反应不太一样。

两场酒席,同一天,同一栋楼

据当地官方权威渠道消息,男子吴某峰与孔某涵已经登记结婚。而他与前女友林某育有子女,但两人从未登记结婚。那场百日宴,是为孩子办的庆祝仪式。

承办酒席的商家说,事发在10月9日左右,两场酒席的合同分别由两家人签约。当天现场有纠纷,工作人员报了警。酒席办完了,账也已经收清。

当地官方也证实,双方存在经济纠纷,多个部门正在联动处置。

为什么"重婚"不成立

10月12日,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金艳向现代快报记者解释了这个关键点。

她指出,刑法第258条规制的重婚行为,只有两种法定情形:

  • 前一段婚姻登记有效,又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
  • 没有二次领证,但持续对外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周围公众公认其夫妻关系。

回到本案,吴某峰只与孔某涵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就是说,他只有一段法定婚姻。重婚的前提,本身就不具备。

至于他与前女友林某,虽然育有子女,也在同一家酒店操办了百日宴,但两人从未登记结婚。百日宴只是为子女举办的庆祝仪式。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二人长期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所以,不成立重婚罪。

热闹背后,是一场经济纠纷

很多人看到"楼上百日宴、楼下婚宴",第一反应是情感八卦。但官方给出的信息里,双方之间是经济纠纷,多部门正在联动处置。

酒席办完了,账收清了,纠纷还在处理中。至于网络上那些关于感情关系的猜测,目前能确认的事实只有一条:一段登记婚姻,一场为孩子办的百日宴,以及一场仍在处置中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