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50岁的侄女玲子突然被法庭通知其存款被保全冻结,包括生活医疗必须要的社保卡。同时分居多年的丈夫起诉离婚并且要求分割他认为的侄女手里的“共同财产”30万里面的一半15万!法院开庭只剩一个星期。在去拿传票的时候,法官竟明确告诉她和同去的侄儿:这官司你们输定了!对方准备特别充分,不光请了律师,你的银行账号,支付流水,好多图片资料等等等等。只有小学文化程度、身患乳腺癌、心脏病的她哭着问我这个大伯怎么办?跟着她爸也就是我的亲弟弟来电话,直接要求我出面为玲子辩护打这个官司。我想了片刻,对电话那头的弟弟说,我正病着,发着烧 ,恐怕担不了这担子。弟弟自然颇有不满,说了句“那就算了”,挂断电话。
三年前,我“亲自”离婚。虽说双方年龄均过70,但我们离的时髦一一网上离的婚。与千里迢迢的那边法官在手机上一问一答,没用几分钟,法官就裁决我与妻子离婚。“裁决书过两天快递给你。”都没请律师!早年我与各级“专案组”打过好多交道,熬日熬夜写过好多的材料,最后组织部或别的相关部门发一油印文件作出结论,甚至什么结论也没有,不了了之。这中间除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端正态度,老实交代”、“群众眼睛是雪亮的”诸如此类的话外,没有也大多不允许当事人说不。而律师出庭为被告慷慨激昂的辩护,与对方律师唇枪舌剑交火,只是改革开放以后从电视剧里看到的场景。现在要自己出面、在法庭几百上千听众面前振振有词,引经据典;把对方驳得张口结舌,节节败退…我还真的担不了那个角色!
但侄女陷如此困境,做大伯的也不能袖手旁观,得想想办法,起码找个懂行的人探探路子。自然而然打开腾讯元宝,输入“离婚官司、财产保全、律师辯护”等几个关键词。真是找对人了!眨眼之间,元宝告诉我可以申请对原告进行财产保全,申请免担保,申请法律援助。几经对话,我对替侄女出庭辩护信心大增。同时,我还想到自己担心的电视剧展现的大场面根本不会出现!侄女和她丈夫都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百姓,除了各自几个亲戚朋友,没人会关注他们这起离婚案。
所以,开庭那天无非就是两家人,两家人争争吵吵,有什么值得怯场的?于是我立马与侄女联系沟通,简单谈了我的想法,要她尽快准备好病情资料(包括检查治疗,诊断、费用等方面),要求对原告财产进行保全,和免担保的申请书,还有出具请我作为她辩护人的委托书。很快,一支以我为核心的辩护团队组成:成员有我姐夫、以理发为业的侄儿,加上侄女和她退休在家的老爸。
我必须尽快写出辩护词。找元宝,这个随叫随到的朋友倒是立马提供了一份。我看了两遍,总感觉文字看上去枯燥读起来乏味。于是决定自己执笔,用了一晩上的时间,针对原告的起诉书,参考元宝的样本,将辩护词写出。
“尊敬的法庭,尊敬的审判长:
我是本案被告周玲的伯父周永威,因为没钱请律师,所以被告委托我为她的辩护人。在回答起诉书之前,我觉得特别有必要向法庭讲讲被告周玲的情况。周玲与胡x结婚后,有过一段美好时光,两年后生有一子。然而到2013年,周玲不幸患上可怕的疾病乳腺癌。经过两次住院治疗,身体越发衰弱。第二次住院因为白细胞损失太大,无法继续放疗,更因为经济原因,不得不中断治疗,带病出院。不久工厂改制,他们双双下岗。周玲为了生活,为了病情能得到稍好的继续治疗,拖着病体之躯,各处打工。到如今,周玲还是一个典型的令人心痛的乳腺癌患者。可屋漏偏逢连夜雨,去年八月,被告又被确诊患有心脏病,要求去武汉做手术。只是因为经济原因,迫不得已放弃治疗。
针对原告胡x 提出的离婚起诉书,我们有如下几点要求:一、二、三、(略)四、胡x提出的30万共同财产两人分割,实属最荒唐最无人性的一条款。周玲拖病残之躯,到处打工,薪资微薄。那怕如此,周依然节日缩食,些许存钱以为日后复查,简单治疗,老了有点依靠。胡x在妻子重病中,从不过问病情,无半句安慰,更无一分一角的支持!如今想离婚,居然盯上妻子用性命換来的一点点存款,并大言不惭地要分割一半!
不错,从法律角度来说,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工资或别的收入属共同财产。然而在胡x的起诉书中,他这十几年来工资或其他收入所得竟只字不提!难道他这个丈夫,这个健健康康男人十年的收入就不是共同财产?!就不能分割与重病中妻子的一半?! 五、请求判令:住房、存款、公积金、改制安置费等共同财产中多数份额归被告周玲所有;胡x依《民法典》第1090条向周玲支付离婚后经济帮助金(按月800或一次性15万给付,覆盖后续治疗与基本生活)。
尊敬的法庭,尊敬的审判长:今天所审胡x诉周玲离婚案,虽说是千百案例中一例,极为普通。但是该案最不普通的是,这是一个最典型的以强凌弱案。胡x早早备好各种资料,给病残中的妻子一个措手不及。最疯狂的举动是直接向法院提起所谓财产保全,甚至不顾对方死活,连医疗生活所必需的社保卡也冻结!如果我们的法院任其胡作非为,甚至完全站在胡x一边,作出有利于他的判决,将重病缠身的周玲逼得一无所有,流落街头,那我们的法院还怎么申张正义,公平公正又体现在何处?还怎么能在习主席倡导下的文明和谐社会中成为老百姓心中的一尊守护神?!”
我是80岁的老人了,感情脆弱,泪点低。当我读到最后一段前面几句时,竟哽咽好一会才继续读下去!七号一清早,我的团队成员都收到了这份答辩书,个个都点赞,给以充分的肯定。
正当我们满怀信心准备九号的开庭时,一件看去很不起眼的事差点让我们半途而废,不战而降!什么事呢?元宝提醒我,为侄女当辩护人,除了委托书外,还需向法庭出示由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提供的我是侄女大伯的证明!真没想到,世上还有这类无聊至极的证明!转念一想,这种可有可无的玩意,开起来也肯定容易。可等我们赶到派出所,那个当班警察却说:“证明不能开,除非侄女、大伯在一个户口本上。”我缓缓气,装得十分平静地对他说道:“我80岁了,和亲闺女都没共一个户口本,又怎么可能会和侄女在一个户口本上?全国查,这种情况也几乎不可能!你说是不是?”“没有?那我这里肯定开不了。”稍会,“你们去居委会看看,那里也许会人性化些。”这个面无表情的警察居然口里吐出“人性化”三字。依这说法,等于说警察机关与“人性化”是绝不兼容的。
我们几个又急忙赶往居民委员会。我想象中的居委会,国家最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机构,半间房一个主任两个随从就足够了。可我面前的居委会,竟有一间H型的硕大办公室(区),十张办公桌,十台电脑旁各有一位称为网格员的年轻人正儿八经的正忙碌着。我在一位年纪稍大有点领导模样的女人对面坐下,心平气和地讲述我们的诉求,岂料还未待我把话说完,对方就开口了:“这证明我们开不了。上面有规定。”好说歹说都不行。警察还提过“人性化”三字,这女人提都懒得提!我们又转到另一个居委会碰运气,结果更糟,不光证明没开着,还差点把我气暈过去!
在返回的路上,我在想:居委会不管吃,不管喝不管电,也不管钱,那那么些人在电脑边忙什么?照道理我们这开证明的事是最基层最接地气的事,他们应该满怀热情地接待认认真真的服务才对呀,然而他们拒绝!我还想到腾讯元宝:有求必应,真是有求必应啊!不管什么事,大到天大的,小到芝麻般的,都尽量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不仅如此,她还掏心掏肺的问你有没有其他相关的问题需要帮忙?甚至出主意比如这比如那都可以试试的。我们的居委会,那怕学她点点皮毛也好啊!
无奈之下,侄儿打电话给法官,对方说可以去老家村委会开。另外,叔伯不是直系亲属,不能代理辩护,兄弟可以。意思很明显,我不能出庭辩护!那要想继续打这官司的话,只有侄儿了!好在侄儿有担当,临危受命,非但不怵,反倒成竹在胸。“你那篇辩护词我看了好多遍,快背下来了。”他说。然后便带着他姐姐驱車一百多里去了老家。
第二天,也就是开庭头一天,团队在我家聚齐。先是让侄儿将辩护词念两遍。感觉还不错。到底是从事理发行业几十年,与各色人等打交道,炼就了一副在大小挑战面前都能顶住的胆子。我告诉他读第一段时感情要真,第二段时态度要硬,最后一段则既要有义愤更要有激情!我们还将法庭上对方可能使出什么杀手锏之类也作出详细的应对予案。我们的目标是:付给原告7万官司算是打平;5万是胜利;3万是大胜!
九号,开庭前几分钟审判长宣布因为涉及当事人隐私原告要求闭庭审理,于是我们几个在庭外休息区等待。弟弟紧张得不行。一会儿坐下,一会儿又站着,再就是绕着几排座椅转着圈圈。姐夫在手机上刷短视频。我几个晚上都没睡好,便瞇眼靠着椅背休息。我不紧张,我算定官司会赢:与原告相比,被告显然是弱者。胡x又是要求财产保全又是请律师,搞的气势汹汹,只会落得出钱买个教训。审判长怎么都得站在法律这边。不错,有的法官会受贿,从而枉法枉判,但没大几万进账法官会冒这个险?!可胡X家境一般,请律师、申请财产保全、诉讼费已经花了不少,行贿?他拿不出这个钱!果然,一个小时不到,侄儿侄女兴冲冲走了过来,什么结果?周玲只需拿出一万給胡x!一万与十五万,不能再赢了!
原来,胡X起诉时,竟然向法官向律师刻意隐瞒妻子的病情。所以当侄儿含泪将辩护状第一段念完,拿出相关证据向法庭展示时,法官和律师不约而同将惊讶、不满的目光投向已不知所措的胡x。当然,律师到底是律师,稍稍调整下情绪,便向法庭祭出杀手锏,“我们要求:女方作为过错方,对共同财产只能享有极低份额,考虑到被告患有严重疾病,略微增加点是可以的。”可是这条杀手锏在我们所精密设置的应对予案前很快消失的了无踪影。万般无奈之下,原告律师问道:“那你们想给多少钱?”“最多一万!”侄儿脱口而出。没想到律师与胡X商量片刻,郑重其事地答道:“那就一万。”很快,当庭打印出裁决书,双方签字画押!
一个被法官断定必输的官司,我们这几个非专业人士,让它来了个180度的大反转!法律的公平公正,使这个极普通的案子,熠熠生辉。
作者:周永威,1947年生人,退休教师。近年常有短文散见网络公众号。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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