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志明律师

今天又是一个喜大普奔的话题来了——#江苏整治遛狗不牵绳给全国打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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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江苏徐州,一男子因劝阻邻居遛狗牵绳无效后报警。民警10分钟内到场普法,狗主起初蛮横拒绝认错,被依法带回派出所后认错认罚。

9月底江苏交警处理未牵绳犬只被撞事故时明确:牵绳的狗是财产,肇事方需赔偿;未牵绳的狗一律按野狗处理,若坚持主张狗权,犬主须反向赔偿车辆损失。该普法视频火遍全网,被誉为“不和稀泥的正义执法”。

近期,江苏多地(常州、扬州、苏州、南通等)陆续落地系统性文明养犬专项整治,重点打击遛狗不牵绳、不捡粪便、违规养烈性犬,配套完善养犬登记、免疫、执法细则,形成一套“普法+劝导+执法+便民服务”的完整治理方案,网友评价这套治理模式给全国城市养犬管理提供参考样本,话题登上热搜。

“江苏整治遛狗不牵绳给全国打样”这一话题,清晰印证了江苏正在以系统性、刚性化的治理举措,全面加大狗患治理力度,对违法养犬行为形成坚决惩戒态势,探索出一套可参考的养犬管理样本。

江苏全省各地均已出台本地化养犬管理条例,叠加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形成了从地方法规到国家法律的完整惩戒体系,满足了执法机关的执法需求。为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提供了充分、有力的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比如,江苏徐州的这个遛狗不牵绳案例就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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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徐州,男子在小区内看到邻居遛狗不牵绳,上前提醒无效后报警。民警10分钟内赶到,进行现场普法,明确告知不拴绳已违法。狗的主人起初态度蛮横拒绝认错,民警依法将其带回派出所后,狗的主人认错认罚。”

对,将不牵绳狗主人带到派出所,他们就乖了,就“认罪认罚”了。

网络大V“何春银微想”对此话题发帖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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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整治遛狗不牵绳给全国打样# 的相关内容,来智搜看看。#苏大赞##X大Y坐标系# 挑大梁,做示范;下功夫,出经验。 ——对头,江苏在治理狗患方面应该走在全国前列。

江苏省宠物狗估算有500—600万只,如此庞大宠物狗基数直接关系到千万群众的出行安全和公共卫生底线,刚性化、全覆盖的从严治理十分必要。江苏“在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上走在前”,在治理狗患方面也应该走在前,对得起经济大省的咖位。

前两天我写了篇杭州治理狗患的文章《杭州“限狗令”,必须雷霆万钧去执行!其他城市也得学一学》,狠狠夸了下杭州,点赞了杭州,有成绩就得表扬,就得广为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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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打样”,该捕的狗必须捕,该罚的坚决罚,该拘的毫不留情拘。

当前全国多地都在快马加鞭推进犬类管理,各地拿出刚性落地举措,形成了你追我赶的治理态势,真正把狗患治理落到实处。百舸争流千帆竞,乘风破浪正当时,治理狗患正以排山倒海之势推进。这不,来了一个兄弟城市的新鲜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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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男子刘某因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导致他人受伤,被依法行政拘留。

经查,刘某长期存在遛狗不拴绳、不为犬只佩戴嘴套等问题。2025年以来,其因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先后被薛阁派出所依法予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但两次处罚均未使其引以为戒。

此次,刘某在重点管理区内携其饲养的杜宾犬外出时,未按规定为犬只佩戴嘴套,致使该犬伤人,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禁养犬管理、携犬外出等相关规定。10月12日,刘某因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人受伤,被依法行政拘留七日;涉事杜宾犬已移交城管部门收容处置。(谯城警方)|

视频中狗主人刘某的狗是牵狗绳的,但牵狗绳也得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得清清楚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注意是“采取安全措施”,而不是“牵狗绳”,牵狗绳是安全措施之一,而不是安全措施全部。

对狗的安全措施有牵狗绳、戴嘴套、保持和他人安全距离、在电梯封闭场所狗主人要怀抱小型犬等等。电梯里大型犬咋办?大型犬就不应该进电梯,得爬楼梯,一个台阶一个台阶怕。这些都是安全措施。违反安全措施,狗伤害人了,狗主人就得罚款+拘留。狗还得收容处置,至于怎么个处置,不告诉你,你也无权了解。

另外提醒,法律规定的“动物伤害他人”,不仅仅包括狗咬人,还包括狗撞倒人,狗吓到人,以及他人为避让狗遭致的伤害。当然了,“动物”不仅仅有“狗”,还有猫等其他动物。

当前治理狗患正全面发力,综合治理。各地纷纷细化养犬管理条例,对管理条例“打补丁”,明确遛狗不牵绳、违规养烈性犬等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少城市直接对接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把惩戒上限提升至拘留+千元级罚款,从规则上堵住以往的宽松漏洞。

多地启动公安、城管等多部门联合常态化巡查,一改过去“只劝导不处罚”的又怂又软的执行惯性,对违规行为发现即查、违者必罚必拘,形成了强有力的执法震慑。

各地同步完善犬只免疫点、收容处置场所布局,畅通违规犬只的举报处置渠道,形成从源头登记、日常巡查到违规处置的完整闭环,让治理举措真正落地见效。

我们相信,我们期待,拿出“扫黑除恶”劲头的百分之一,治理狗患就一定能打出漂亮仗,养狗生态就一定会跃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