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ST三木10月16日发布公告,披露其涉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重大诉讼最新进展,公司近日收到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法院已准许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本次裁定保全金额合计约6155.65万元,与原告诉讼请求暂计金额一致。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
据了解,该起诉讼为浦发银行福州分行此前针对ST三木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三木置业有限公司提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告诉请要求三木建发偿还借款本金6080万元及对应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同时要求ST三木与长乐三木置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已于2026年9月2日对该诉讼事项进行了首次披露。
本次法院出具的财产保全裁定涉及多项银行账户及房产冻结安排,具体保全明细如下:
保全标的所属主体 保全标的类型 标的具体信息 冻结限额 冻结期限 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账号7341***1521 700万元 1年 福州市长乐区三木置业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广达支行账号3505***0385 700万元 1年 福州市长乐区三木置业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长乐支行账号1402***7915 700万元 1年 福州市长乐区三木置业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长乐支行账号1402***1412 700万元 1年 福州市长乐区三木置业有限公司 房产 福州市长乐区爱心路366号锦麟苑1#楼2202单元 55.65万元 3年 福州市长乐区三木置业有限公司 房产 福州市长乐区爱心路366号锦麟苑6#楼共32套房产 每套100万元,合计3200万元 3年
本次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原告浦发银行福州分行负担,裁定即日起生效,相关主体若不服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台江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ST三木同时披露,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总金额约8778.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76%,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方面表示,本次出具的裁定仅为财产保全阶段的程序性裁定,并非案件最终实体判决,目前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结果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后续将依法参与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及股东合法权益,并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示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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