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的福建古田,一名外国传教士拍下了这张老照片。
画面没有影视剧里渲染出的凶悍氛围,就两个赤脚的普通男子,站在杂草丛生的空地上,手里攥着厚重的行刑大刀。

他们是晚清的刽子手,等着对古田教案里的涉案人员执行斩首。

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

这张照片褪去了后世添加上去的各种戏剧滤镜,冷冷记下了这种沿用数千年的刑罚,在晚清快要落幕时最本真的样子。
不少人以为砍头是古装剧里才有的东西,清朝一灭亡,它就跟着消失了。

可历史的更替从来不是一刀切断,真实的过程要平缓,也更复杂。
斩首,古时候叫斩刑,是古代中国用得最久、流传最广的死刑。
早在商周时期就已经出现。上古的死刑花样繁多,很多手段极尽摧残。

对比来看,一刀了结的斩首给人带来的痛苦更少,在当时的观念里,算是相对干脆的重刑。

也因为这个原因,它慢慢站稳脚跟,成了历代王朝最常用的法定死刑。
秦汉之后,斩刑正式写进律法,属于“大辟”当中的主流。

古人分得很清楚,寻常的斩首,行刑之后,家属可以领回尸首安葬。

而枭首不一样,砍头之后还要把头颅挂在城门或者集市上示众,重点在于羞辱、吓唬旁人,一般只用来对付谋逆、巨盗这类重案犯人。
到了明清,这套制度已经十分成熟。有斩立决,案子审定之后马上行刑;还有斩监候,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秋后问斩,相当于古代的死缓。案子要等到秋审再复核,不少人运气好,能得到减刑甚至免死,这也是古人对待死刑,留存的一份审慎。
两千多年里,砍头一直是民众最熟悉的极刑,后来的变化,则是从晚清修律才慢慢开始的。
晚清时候,新的法治观念传进来,血腥的传统肉刑渐渐受到质疑。

沈家本主持修律,着手改革旧刑制,废除凌迟、戮尸、枭首这些酷刑,还打算压缩斩刑的使用范围,用绞刑替代斩首。
只是这场改革没能走完,新刑律没能落地推行,地方上照旧按着老规矩办事,斩首照常执行。

这张古田教案的照片,就是那个时代最好的证明。
有些人以为,在民国建立后,砍头就绝迹了,事实并不是这样。
民国刚成立的那几年,新旧规矩搅在一起,各地政令很难统一。

1914年北洋政府出台《惩治盗匪法》,在法律层面取消了斩刑,明确枪决是合法的死刑执行方式。
法条虽是这么定的,但现实中却跟不上。
那时候军阀割据,地方自主权很大。民国初年十几年里,不少基层县衙、驻军剿匪、战时临时处置的时候,依旧会用斩首。

不算正规司法程序,只是旧习惯和乱世手段的延续。

长沙有名的刽子手邓海山,民国初年还在做这份差事;沈从文在自传里,也记下过湘西河滩上砍头的场景。足以说明,斩首只是失去了合法地位并没有立刻消失。
一直到1929年5月6日,南京国民政府下发通令,全国所有死刑统一用枪决,明文禁止斩首、枭首这类旧式刑罚。
这条命令之后,正规司法和军警的处决里,斩首基本看不到了。时间进入上世纪三十年代,大刀行刑的场面才在国内基本绝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死刑执行方式仅有枪决,后来增加了注射行刑。延续几千年的斩首,彻底成了史书里的往事。
几千年刀起刀落,终究走到了尽头。
废除砍头不单单是换了一种杀人的方式,背后是社会对生命看法的转变,也是法治一步步摆脱野蛮、走向文明的漫长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