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最怕遇到的事,大概是钱交了、合同也签了,去办过户的时候才被告知:这套房子早就被别人设了抵押,或者已经被法院查封。这时候买方往往会慌——房子还能不能拿到手?已经付出去的房款又要得回来吗?

在北京,大兴、丰台、门头沟、房山等法院都处理过房屋在交易中途被抵押、被查封的案件,裁判结果因买方是否实际占有房屋、是否付清房款而差别很大。靳双权律师长期代理房屋买卖与合同纠纷,这类案件中他通常先固定三个事实:买方签约与付款的时间、房屋实际交付与居住的情况、限制转让的登记何时产生,再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判断买方能否要求继续过户,还是只能主张解除合同、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近二十年,长期专注房屋买卖与合同纠纷诉讼。房屋交易中出现的抵押、查封、过户障碍,以及由此引发的解除、返还与赔偿争议,是其办理较多的一类案件。现为北京卫视《律师请就位》特邀专家律师、《第三调解室》特邀嘉宾律师,2022、2023年度华律网最佳普法律师。

业务范围覆盖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与违约、房屋抵押与查封引发的过户障碍、合同解除与购房款返还、损失赔偿争议、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等。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执业以来,靳双权律师处理过大量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案件,曾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易胜借名买房律师网,说房网特邀讲师,并曾为链家等经纪公司起草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熟悉付款、网签、过户、资金监管各环节的风险点。其所在的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15年获华创奖最佳房地产律师。在这类纠纷中,他关注的往往不是某一方口头承诺了什么,而是付款凭证、交房时间、入住事实与登记状态之间的对应关系,并据此安排当事人主张继续履行还是主张解除并索赔,把"能不能过户"和"拿不拿得回钱"这两条路分别算清楚,再评估哪一条更符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以下是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房屋买卖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审理的同类生效裁判。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人名均作隐去处理。

本人代理案件:出卖人去世后协助过户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卖方去世后其继承人不愿配合过户,法院认定卖方生前所签合同对继承人有约束力,判令继承人协助办理过户,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人代理案件: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户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法院确认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判令卖方协助将房屋过户至买方名下,并驳回卖方的反诉请求。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刘超与王某1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卖方将已出售的安置房又为他人设定抵押,买方代为清偿、涤除抵押权后,法院判令卖方协助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周琳与张进、张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房屋因另案被执行查封、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法院判令解除合同,卖方返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窦秀芝与高美艳等执行异议之诉(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买方购买安置房但并未实际占有,房屋被查封后其要求排除执行的诉请未获支持。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瞿龙与刚军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买方在查封前已签约、付清房款并实际占有房屋,法院判令停止对该房屋的强制执行。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合同签了、钱也付了,才发现房子被抵押或查封,买方能不能要求继续过户?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有效并不当然意味着能马上过户,能否继续履行,要看限制转让的状态能否消除。房屋被抵押的,一般需要先清偿所担保的债务、注销抵押登记,实践中常见做法是由买方代为清偿并取得相应追偿权,或者由卖方自行筹款解押后再办过户;房屋被查封的,则要看查封是否因卖方自身债务引起,以及买方是否符合"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已合法占有房屋、已付清价款或按要求交付剩余价款、非因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这些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主张排除对该房屋的执行。需要留意的是,买方是否实际占有房屋、付款是否接近全部、不能过户是否与自身购房资格有关,都会直接影响结果;付款凭证、交房记录、水电缴费、实际入住情况,都是关键材料。如果买方自己名下已有住房、受到限购政策约束,即使卖方同意,也可能无法完成过户,这类自身原因同样会影响责任的划分。

问题二:房子拿不到,已经付的房款和违约金能要回来吗?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房屋因抵押、查封确实无法过户、交易目的落空的,买方通常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损失范围一般包括已付款的资金占用利息、为交易支出的必要费用等。违约金是否支持、数额高低,要看合同约定和实际损失,约定过高的,法院可能酌情调整。如果买方明知房屋存在限制仍坚持购买,或者自身拖延办理过户,责任比例也会相应变化。同一套房屋上的抵押、查封可能不止一项,处理顺序和涤除成本各不相同,因此能不能要回、能要回多少,取决于解除理由、过错归属和损失证据,而不是只看谁先提出诉讼。另外,买方在得知房屋被抵押或查封后是否继续付款、是否及时主张权利,也常被作为判断过错与损失范围的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