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6
本文字数:1548,阅读时长大约3分钟
作者 |第一财经 何涛
“硫磺竹笋”事件余热未消,市场又曝出“硫磺桂花”的新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再次刺痛消费者的神经。
10月16日,广西桂林市阳朔县食药安办发布通报:网传该县部分商户存在硫磺熏制桂花问题的情况属实,已依法对相关商户采取措施。
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当地不少作坊在路边燃烧硫磺熏制桂花。硫磺熏过的桂花不仅卖相更好,还能显著增加重量,利润比无硫桂花高得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曝光“硫磺桂花”的视频博主,正是之前曝光“甲醛白菜”“硫磺竹笋”的博主“渔猎齐哥”(湖北人)。
据第一财经报道,硫磺可作为漂白剂和防腐剂在食品中使用,但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最终产品还需检测残留量。桂花并不在硫磺可使用的范围内。(见第一财经)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含硫类食品添加剂,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可能引起咳嗽、咽喉肿痛及消化系统疾病,也可能对人体肝脏、肾脏等器官造成潜在危害。
可见,用硫磺熏制用于出售的桂花,哪怕用的是食品级硫磺,也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若使用工业硫磺熏制,达到立案标准的,更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老百姓多有诟病是不争的事实。仅仅今年以来,就有“甲醛白菜”“敌敌畏消杀”“药水杨梅”等事件严重冲击食品安全底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国家对此始终高度重视,一方面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另一方面持续要求强化监管执法。就在几天前,中央政法委还发布了《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宣示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决心。
但现实中,食品安全事件依然接连发生,有的违法情节堪称肆意妄为,表明监管执行层面存在漏洞,执法不力的现象突出存在。
此次“硫磺桂花”事件中,第一财经报道的一个细节颇为打眼:今年9月30日,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桂林市桂花产业协会等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全市桂花种植及生产加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其中明确提到,要严格规范桂花晾晒、烘干、仓储、运输等初加工全流程作业,杜绝硫磺熏制等违规加工方式。
半个月前刚发了“告诫书”,便曝出“硫磺桂花”的新闻,可见当地部分桂花商家对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告诫置若罔闻。
更令人惊讶的是,曝光视频显示,当地部分商家用硫磺熏制桂花并非偷偷摸摸,而是摆在马路边,堂而皇之地干。这不由让人疑惑:如此嚣张的群体性违法行为,为何当地监管部门没看到,却被远在湖北的视频博主先发现?
“告诫书”提到了“硫磺熏制”加工方式,有理由推测,监管部门应该清楚:至少过去是存在这种加工方式的。事实上,桂林是国内鲜桂花产量最大的地区,2025年综合产值接近50亿元。管理桂花这一特色优势产业,当地政府本该轻车熟路。
然而,事实却是当地成百上千经验丰富的监管人员队伍,“输”给了单枪匹马从数百里之外前来的“门外汉”博主,怎不让人深思。
显然,这暴露出当地相关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弊病。桂花产业一头连着当地经济,一头连着全国消费者的健康,对其监管显然不是开开会、发发文就够的。如果当地有关部门能主动加强巡查检查,畅通举报渠道,无疑有较大概率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加以处置,而不用等到一个外省博主把它“捅”出来。
守护食品安全,监管不能光靠喊话或做样子,还是要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要加强日常抽检排查,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打破“出事才见监管”的怪圈。要强化全链条协同监管,完善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机制,提高监管实效。
总而言之,要把政策文件、会议口号中对食品安全的重视,转化为切实的行动和看得见的效果。只有这样,才算是不负人民托付,兑现使命担当,也才能真正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作者系第一财经编辑)
微信编辑| 小羊
:bianjibu@yicai.com
:business@yicai.com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