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顺帝至正十年,江浙一场乡试散场,落第的读书人挤在贡院门口,骂声、叹声夹杂一片。有人把试卷撕成碎片扬在空中,有人提着行李掉头就走。可就在这样的场景里,一小撮人却被官吏悄悄叫了回去——不是中进士,不给功名,却要他们留下来,当“先生”。

如果只看科举正途,这些人就是实打实的“落榜生”;但在元代,他们突然多了一条全新的出路:不再是毫无着落的下第举人,而是县学教谕、路学学录、书院山长。更巧的是,这条路一开始还只是用来安抚不满情绪的“恩例”,到后来却变成影响后世明清几百年教育与仕途格局的重要制度——副榜。

很多人讲科举,讲的是中了进士的耀眼故事:金榜题名、青云直上;却很少有人去看,那些站在榜单边缘、名字刚刚被划掉的人,如何被制度重新拾起。元代的副榜,就是这样一个“拾人”的制度。而它真正成熟并被写进制度史,是从一个看似不起眼的时间节点开始的——延祐元年(1314),元朝恢复科举。

故事得从更早的宋代说起。

北宋开宝三年(970),宋太祖面对一个棘手的局面:考生越来越多,进士名额却压着不放,大批人年复一年赶考,十考、十几考都不中,年纪越考越大,怨气也越积越深。朝廷一边要笼络士人,一边又不敢随便扩大进士额数,于是发明了一个折衷办法——特奏名。

它的逻辑很简单:不看某一科试卷好坏,而看你“资历”——你参加省试、殿试多少次(举数),今年多大了(年甲)。只要次数、年龄够了,再由州县核实、汇报,礼部就可以把你的名字“特奏上去”,给你一个与正科不同的名分,安排一些较低级的官职,比如作监主簿、国子助教、州文学、长史之类。说穿了,就是给累试不第的人一个“台阶”,既不让他们彻底绝望,也顺便补充基层官员。

这个制度在两宋延续下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惯例。到了元代,表面上特奏名已经不叫那个名字了,可它的影子,还隐约留在“会试下第举人恩例”中。

元朝前期科举停废了几十年,直到仁宗皇庆二年(1313),才在激烈的争论中决定恢复。延祐元年(1314),首开乡试;次年,会试、殿试跟着开场。这是元代第一次全国性的大规模取士,几十年没考,积在民间的举子早已摩拳擦掌,一场会试下来,中式不过五十六人,却有无数人落榜。落榜本是常事,但这一次,因为被寄予了太多希望,怨气一下子爆发出来,“被黜者哗言不公,至作歌诗讥诋主司”。

朝廷也有点慌。为了安抚这批第一次赶上恢复科举、却没赶上中榜的举子,丞相怗木迭儿、阿散、平章李孟等人上奏,请求对这批人施予“恩例”:

七十岁以上的下第举人,给个从七品流官致仕;六十岁以上的,给教授;若本来已有“出身”的,再稍微加一点品级;没出身的,给山长、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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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安排,说白了就是把一些已经不太可能再考上的老举人收进官场,顺手补足地方学校里的教官空额。因为这是第一次开科,没有“累举”的基础,所以这一回的标准只看年龄,不看举数。制度上的味道不浓,倒更像临时的“安抚政策”——而朝廷也明确说了,这次是特例,“后举不为例”。

不过,一旦有了第一次,后来就有了再一次。延祐五年、至治元年,科举继续开,会试也照考不误,可针对下第举人的“恩例”,却不是每一科都有。泰定元年(1324),因为皇帝登基,要“推龙飞恩”,中书省又制定了一次按举数、年龄综合考量的“恩例”:蒙古、色目人年过三十、两次不第,可以授教授;汉人、南人则要年过五十才行,下面还有学正、山长等差。

这一次,“恩例”的选人标准已经非常接近宋代的特奏名:看你累积参加会试多少次,年纪多大;但最大的不同在于——它只对当科落第的举人有效,前几科即便条件符合,也不再追溯。特奏名更像累积奖金,随时可以兑现;元代这几次“恩例”,则像是“当科特设奖项”。

更关键的是,它并不是一个稳定运作的制度。延祐二年那次,纯粹是为了压住复行科举带来的舆情风波;泰定元年那次,是为新帝“龙飞”添光。其间也有人试图把这种“安抚”固化下来——比如名士虞集就在延祐五年奏请改用乡贡退士担任学官,认为比从资叙乱塞的“假师傅”强多了,但朝中一群大臣虽然认为“有道理”,却都“惮改作”,最后不了了之。

一直到至正三年(1343),一个叫成遵的监察御史出场,才真正把“恩例”从偶尔的特惠,变成带制度色彩的常规安排。

他提出两个关键主张:

第一,会试下第但“终场”的举人,应该制度化地授予山长、学正,不再全凭一时恩宠;

第二,要在乡试层面正式增录副榜,从下第举人中择取文字、义理俱佳者,担任县学教谕、路学学录,替代原来靠直学升上来的那批“管钱出身”的教官。

这两个建议,前者是对会试恩例的重构,后者则在乡试层面开辟了一条全新的副榜道路。也正是在这里,宋代“特奏名”那种以“举数”“年甲”为标准的积累机制,被正式抛在了身后,取而代之的,是对当科考试表现的考量。

元代所谓“终场”,并不是说“考完了”那么简单。根据当时《科举程式》《科举条划》的规定,它至少意味着:

蒙古、色目要完整考完两场,交齐《四书》、本经、时务策等答卷;汉人、南人要完整三场,《四书》、本经、古赋、诏诰章表、经史时务策,一样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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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按时进出场,“日未出入场,黄昏纳卷”,过时不收;对策至少要写满规定字数,汉人、南人第三场要满一千字,蒙古、色目第二场要满五百字;

不能犯大忌讳:避讳没做好,涂改太多,文理错乱,都有可能被判“不考格”。

换句话说,只要你“老老实实考完”,成绩不至于糟糕得被当场刷掉,就有机会被纳入“终场下第举人”这一群体,从而在会试层面享受到制度化的“恩例”。

这时,宋代特奏名中那种“考了多少次、考到多大岁数”的资历因素,被彻底替换为——你这一次到底有没有认真考完、写完、守规矩。

真正把副榜制度推向前台的,却不是会试,而是乡试。

在元代地方儒学体系里,教官的等级大致是这样的:路学设教授、学正、学录;府州设教授、学正;县设教谕;书院设山长。乍看之下,把这些人看作“教书先生”似乎也没错,但问题在于,很多时候,他们并不真是教书出身。

尤其是直学这个职位,本来只是负责“学库、田产、屋宇、书籍、祭器、一切文簿”的管账官,按规矩三十个月算满,可以升任学录、教谕。结果呢?大量吏胥、富豪子弟通过关系钻进直学,用三年时间混个资历,然后顺理成章摇身一变,成了“教官”。成遵说得很直白:这些人“通经学古,百无一二”,学校成了升官跳板,学生则成了“附属品”。

延祐以后,反对科举的人反复指责:开科开到现在,“儒者之效不彰”。支持者也很难完全反驳——因为事实摆在眼前:进士里真正才学名重、政绩突出的,“可数也”。元廷可以继续增加名额,也可以加强考试难度,但如果教育系统本身是歪的,科举自然很难选出真正有用的人。

成遵的提案,刚好抓住了这一点。他建议:

从每科乡试的下第举人里,挑选“文辞通畅、义理详贯”的人,记录在一个“副榜”上,将来补充各路、府、州、县的学录、教谕。不再允许直学自动往上爬;直学要么转为路、州的吏职,要么就老实管理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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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度设计上看,这一招算是把“科举—学校”这对本应互为表里的体系重新绑在了一起:教官不再只是“会计管家”,而重新变成经过举业训练、懂儒学的士人。科举不仅选官,也间接选师。

当时的翰林学士揭傒斯被问到意见,他“力赞成之”,理由大体也是看不惯那些“臃肿腆踵,孳孳焉规锱铢”的伪教师傅。他眼中的直学出身教官,心思都在钱粮计较上,对学生和经书,只是顺手应付。

至正三年三月,朝廷正式批准成遵的建议,自下科乡试起,各行省乡试在原定名额之外,再增取副榜。第二年(至正四年),江浙等地乡试就有了第一次正式的副榜实践。

从残存的材料看,乡试副榜的运作,呈现出几个值得注意的特征。

第一,它比会试“终场恩例”更重视实际成绩。

成遵设定的标准是“文辞通畅、义理详贯”,而后来的记载则常说“文理通贯”。名义上,这是一个比较宽的原则,但具体操作上,多半落在最后一道评卷程序——主考官从“荐卷”中裁减的时候。

元代乡试评卷,一般是初考官按照每个题目选两三份较好试卷,上报覆考官复核,再由主考官“通场考校”,决定最终正榜名次。进入“荐卷”的数量通常超过定额,所以必然有一批“差一点”的卷子被刷下,这批人很有可能就是副榜的来源。

第二,乡试副榜也按左右榜分配族群——右榜蒙古、色目,左榜汉人、南人。

以至正四年江西乡试为例,当时正榜三十一人,分左榜南人、右榜蒙古、色目、汉人;另录副榜二十五人,“右九而左十六”,全部按照定额事先划定。这与后来沈文衡提到的“浙省三岁一举,正榜四十,副榜二十五”相呼应。

第三,副榜虽有一定名额,却并非每科都足额录取。

比如至正十年济南路宣慰司乡试,副榜按定额录十五人;但到了至正二十二年,同一地区乡试只取“文理通贯”者五人,远低于定额。这说明主考官并非为了填满名额而降低标准,而是宁可留空,也不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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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全国划分为十七个乡试区、总解额只有三百名的科举体系里,乡试的竞争之激烈是前所未有的。江浙一省,往往三四千人争几十个名额,“省领州数十,而登名者不当一州之数”。在这样的压力下,副榜对于落第者而言,是一个相当珍贵的缓冲——不是进士,不给正途资格,但至少有了“从教官入仕”的可能。

如果说乡试副榜主要是“改革教育基层”的一部分,那会试副榜,则是一个更窄、更精致、也更“政治化”的制度。

至正八年,中书省决定:在参加会试的一百二十名国子学积分生中,除原来每三年取十八人进士的定额之外,再增取副榜二十人。配额分配得极为精细:

蒙古、副榜各四名,前二名署司钥,下二名署侍仪舍人;

汉人十二名,前三名作学正、司乐,次四名学录、典籍管勾,再往下的五名为舍人。

照例,谁也没提南人。

要理解这一点,需要看当时国子学里的族群结构。忽必烈创立国子学后,规定七品以上朝官子孙可以为国子生,三品以上官员则可以举“凡民之俊秀”入学为陪堂生、伴读。这一套筛选下来,国子学中蒙古、色目、北方汉人占绝对多数,而南人直到元朝统一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极少有机会入学。虞集曾说,“成均弟子员常五百六十人,江南之士在列者数人耳”,这不是夸张,而是近乎写实。

这样的结构,很自然地反映在制度设计中:大德八年,国子生每三年贡一人,后增为三年贡二人,族群配额一律只分蒙古、色目、汉人。延祐以后,国子学公试开始与会试合流,(后)至元六年正式规定:国子生积分达到八分以上的,礼部给据参加会试。总共一百名国子积分生,三年取十八人,蒙古、色目、汉人各六人。

被排除在外的,是人数极少的南人。但这不意味着南人完全没有机会。事实上,从已经发现的材料来看,还是有少数南人以国子积分生身份中选会试进士,只是他们的名分附在“汉人”的总额之下。例如至正二年的一次会试,就明确有“汉人、南人共六名”;另一位江西吉水人解子元,则被欧阳玄称为“国学进士”,显然也是通过国子积分生身份进入进士之列。

到会试副榜层面,这种“南人附于汉人”的状态继续存在。至正二十年会试的《国子学贡试题名记》保存了一份完整的正、副榜名单,副榜汉人一色十二人中,已有四人的籍贯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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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植,宁州人;

李以约,鄢陵人;

王琬,洛阳人;

张海,赵州人。

后两者是北方汉人,鄢陵、洛阳、赵州都属中书、河南江北行省;余植的“宁州”则存在歧义——有甘肃宁州、云南宁州、江西宁州三处。结合地方志、家族史和官职记录,研究者最终锁定了江西宁州:当地余氏自宋代起就是科举世家,元代更出过进士余贞,官至翰林修撰、国史院编修。根据国子生的资格规定(七品以上朝官子孙),余植很可能就是余贞的子弟。这意味着,在这份“汉人”副榜里,至少有一位实际上是南人。

这一点在后来的题名碑中也有印证。元代最后一科国子公试(至正丙午),汉人一色中七名中选者,籍贯可认者六人,除泉州籍蔡玄为南人外,其余东平、蠡州、济南、青州、南皮、白马等,全部属于北方汉人。南人仍然是极少数,被包裹在汉人的外壳之中。

从制度角度看,会试副榜与正榜是配套的两张名单:国子积分生先通过公试进入会试,再由会试等级判定是进士、是副榜、还是“终场下第授山长学正”。它的影响范围很小——六科会试满打满算也不过一百二十人,全部局限在国子生这一层,而且南人比例极低。但是,这条“狭窄的小路”后来被明代大大拓宽。

明初沿袭元制,会试除正榜之外继续增录副榜,中选者授教谕、训导。随着各省解额增加,乡试副榜逐渐淡出,会试副榜却越走越宽:永乐四年副榜就有三百三十多人,宣德、正统间更有动辄数百人入列的“副榜大军”。这些人虽然没有进士名分,却通过朝廷安排,源源不断补充到州县学校、地方官署之中,成为明代庞大基层官僚和教育系统的骨干力量。

从这个角度看,元代副榜制度——不论是乡试层面选拔下第举人充任教谕、学录,还是会试层面专取国子生为副榜——都具有一种很鲜明的时代味道。它诞生在科举边缘化、族群差别被制度化的元代政制背景中,却又在有限的空间里,为那些既不属于权门、也不靠血缘关系的读书人打开了一道小小的缝隙。

有人说,科举是中国古代为少数成功者设计的阶梯。其实不全对。从北宋的特奏名,到元代的副榜,再到明清的副贡、中正榜,这些“补救措施”本身,就是国家在有限的官位资源、庞大的考生群体之间,艰难寻找平衡的尝试。它们并没有改变“金榜题名”的稀缺性,却确确实实让一部分原本该在落第名单中消失的名字,有机会留在官场与教育系统中,哪怕只是以一个不起眼的教谕、学正的身份。

元朝在中国科举史上常常被视为“过渡期”,既不同于两宋的繁盛,也不如明清的完备。可正是在这个过渡期里,从特奏名到副榜这个关键转折,悄无声息地完成了:试题不再只是测谁背得多、猜得准,更开始被用来区分谁可以成为教官,谁有资格在广义的官僚体系里占据一个位置。元代副榜,是一个边缘制度,却也是一座桥——上承两宋、下启明清,在历史的长河中,为“落榜者”悄悄搭出了一条通往仕途与社会流动的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