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ST美谷(证券代码000615,曾用名奥园美谷)10月1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0月16日收到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二审终审民事判决书,驳回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田汉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审判决,公司在该起涉及股权回购的合同纠纷案件中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当期、未来损益产生影响。

据公告披露,该起诉讼最初由襄阳市汉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起,因合同纠纷将京汉控股、田汉列为被告,后续京汉控股与田汉申请追加九州美谷为共同被告。案件的核心诉求围绕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的股权回购事项展开,原告最初提出的诉讼请求总标的暂计超4427万元。

梳理该案件的完整进展节点如下:

时间节点 关键事项 核心内容 2025年 原告提起一审诉讼 襄阳汉江股权投资向襄城区法院起诉,要求京汉控股回购金环绿色纤维4.5946%股权,支付暂计4267万元股权回购款、156.58万元违约金及4.2万元律师费,田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5年11月13日 追加被告申请 京汉控股、田汉向襄城区法院申请追加九州美谷为该案被告 2026年5月11日 一审判决送达 襄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京汉控股支付合计4209.25万元股权回购相关款项、违约金及4200元律师费,田汉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驳回原告对九州美谷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6年6月4日 上诉材料送达 京汉控股、田汉不服一审判决,向襄阳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原告对二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6年10月16日 终审判决送达 襄阳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6.33万元由京汉控股、田汉共同负担

*ST美谷在公告中明确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及此前已公开披露的案件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同时提示,投资者需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正式公告内容为准,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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