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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喜讯传来,案例培育再结硕果。近日,由恩施市法院干警张森编写的《哄骗老年人交出手机后 擅自绑定信用卡进行盗刷——曾某某信用卡诈骗案》入选湖北省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刑事典型案例。

该案精准揭示“帮忙操作手机”背后的新型盗刷手法,以裁判明晰罪界、以案例警示社会,为守护老年人“钱袋子”提供了鲜活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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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骗老年人交出手机后 擅自绑定信用卡进行盗刷

——曾某某信用卡诈骗案

01

基本案情

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期间,尚处于缓刑考验期的被告人曾某某谎称以办理信用卡为由,利用老年被害人对智能手机使用不熟练、对信用卡操作不了解,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操作其手机下载某银行“买单吧”APP,绑定并使用被害人信用卡购买商品抵用券,后将“买单吧”APP和银行短信删除,再将购买的商品抵用券通过网络发给他人处理以获取返现。曾某某通过此种方式骗得3名被害人共计9140元。

02

裁判结果

恩施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曾某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曾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 ,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40000元。

03

典型意义

本案系利用老年人智能手机操作不熟练、信用卡知识匮乏实施的信用卡诈骗犯罪。被告人假借代办信用卡的名义,暗中操作被害人手机绑定信用卡盗刷牟利,作案手段隐蔽、欺骗性强,严重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

本案警示广大老年朋友,手机交由他人操作务必谨慎,避免上当受骗。也呼吁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的子女、晚辈要多关注老年群体在智能技术使用中的实际困境,给予耐心帮助,共同守护好老年人财产安全。

来源丨刑 庭

作者丨张 森

美编丨喻靖尧

初审丨张 森

复审丨黄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