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汴京一间房,一个县令要不吃不喝攒几年?

元丰三年,汴京。

一个福建来的举子,在潘楼街附近相中了一处小院。房东伸出一根手指:每月租金,一贯二百文。

举子在心里拨了拨算盘。他在太学读书,每月膏火钱折下来约二贯。租下这院子,剩下不到八百文,吃饭、纸墨、人情往来,全在里面。

他试着还价。

房东说了一句让他记了一辈子的话:“客官,这院子搁三十年前,一年也不过这个价。”

举子最终没租。他住进了城南一间寺庙,一住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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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汴京的房,贵到什么程度

宋代人写汴京,笔下是带着惊叹的。

《东京梦华录》记街市,从宣德楼一直写到朱雀门外,酒楼、香药铺、珠子行、夜市,密密匝匝。可这部书里最有意思的,不是热闹,是热闹背后的地皮。

孟元老写潘楼街一带,说那里“屋宇雄壮,门面广阔”,这样的地段,寻常人家想都别想。他又写街巷深处的小院、临河的矮屋、寺庙旁临时搭起的偏厦——那是另一群人的汴京。

一头是“屋宇雄壮”,一头是“偏厦寄居”。中间隔着什么?

隔着钱。

宋人笔记里反复出现一类记载:京城的房,一年比一年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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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个县令的账本

宋代一个中下级的文官,比如正八品左右的县令,月俸大致在十五贯到二十贯之间,含禄米、职钱折支。这是一般情况,不同时期、不同差遣差别很大。

听着不少。可开销呢?

僮仆,养一个仆人,月钱加伙食,两三贯。应酬,官场上的人情往来,一年下来几十贯打不住。赡养,老家父母、族中亲戚,多少得贴补。住,这是大头。

《容斋随笔》里提到过一种说法:在京城租一处“稍可安顿家眷”的宅院,月租往往要五到十贯。

也就是说——一个县令,光是“在京城有个住的地方”,就要耗掉月俸的三分之一到一半。

如果他想在汴京买房呢?

宋人笔记留下的线索不多,但有一条很有名:北宋中期以后,京城好地段的宅院,动辄上千贯。上千贯是什么概念?一个县令,不吃不喝,得攒五六年。

注意,是不吃不喝。

而现实中,他要吃饭、要应酬、要养家。真实情况是什么?

大多数人,一辈子也买不起汴京的一间房。

苏辙做过官,做到尚书右丞,算是高官了。可他在一封给朋友的信里说过一句很实在的话,大意是:我到了这个年纪,在京城竟还没有自己的房子。

那是苏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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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古人的三种解法

面对这个问题,宋人想了三种办法。

第一种:租房。

这是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宋代的租房市场极其发达,甚至有专门的“房牙”(房屋中介),有“赁房契约”,租金按月、按季支付。宋人租房,不觉得丢人。住不是身份,住得起才是。

第二种:借住。

寺庙、书院、同乡会馆、亲戚家的偏房。前面那个举子选择了这条路。代价是——没有隐私,没有安稳,随时可能被请走。

第三种:离开。

这是最彻底的解法。宋代有很多读书人,中进士后算了一笔账,发现京城的房子是天价,果断申请外放,或者干脆回乡。他们不是没有野心,是算清楚了账。

有意思的是,这三种解法,今天的年轻人也都在用:租房、借住、回老家。

一千年的时间,人的境遇,居然没怎么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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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子到底是什么

现在回到今天的热榜。

“官方把房子定位为大宗消费品”,这几个字引发了几千万人讨论。为什么?因为这几个字,触碰了一个很深的矛盾:

房子既是“住的地方”,也是“最大的一笔账”。

当它被定义为“大宗消费品”,意味着它要像汽车、家电一样,被放在消费的框架里讨论——有价格、有供需、有品质、有售后。

这其实是一次认知的松绑。

因为在此之前,房子被附加了太多别的东西:身份、安全感、婚姻的入场券、孩子的未来、父母的脸面。当所有东西都压在一套房子上,房子就不再是房子了,它成了一种不可承受之重。

而“大宗消费品”这个概念,恰恰是在说:

它很重要,但它不该是全部。

宋代笔记里那些“一辈子买不起房”的人,他们的痛苦,很大程度上不是来自“没房”,而是来自“别人都有房”。

这才是真正的枷锁。

那个福建举子,后来在汴京买了房。

他买房那天,在日记里写了一段话。大意是:我今年四十七岁,头发白了一半。这间屋子,我大概只能住二十年。

二十年后,我又在哪里?

没有人回答他。

一千年后,也没有人能回答我们。

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住在哪里,不决定你是谁。

那些在汴京租房、借住、或者干脆离开的人,有的写下了流传千年的文字,有的教出了了不起的学生,有的只是安安静静地过完了一生。

他们的名字,大多没有被记住。

但他们的日子,都过得有滋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