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自然人王某某作为原告,以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因服务合同纠纷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定于2026年12月23日14时在该院张江第十六法庭(B1楼)开庭审理,案件由金融审判庭负责承办。本次涉支付服务领域的纠纷开庭,也将为相关服务场景下的权责界定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王某某 被告/被上诉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2-23 14:0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张江第十六法庭(B1楼) 案号(2026)沪0115民初125428号 承办部门金融审判庭 主审人王某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公开的开庭信息涉及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服务合同纠纷的被诉主体,案件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承办,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125428号,开庭时间定在2026年12月23日下午2点,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本次服务合同纠纷涉及的具体项目与争议金额,后续庭审将围绕双方服务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争议展开审理,相关进展也将随着司法程序推进逐步明晰。
天眼查数据显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12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韩歆毅,所属行业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930人,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47号15层。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1500002016-12-31
综合点评
本次支付宝被诉服务合同纠纷的公开审理,将明确支付服务场景下的权责边界,为公司优化服务合规流程、完善合同条款提供司法参考。作为头部支付机构,该案件的审理结果也将推动行业规范服务标准,助力公司进一步夯实用户服务的合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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