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弃

当地时间10月20日,俄罗斯外交部在官网发布消息称,俄罗斯、中国等18个国家发表联合声明,呼吁联合国秘书长组织审查“使用生化武器事件联合国秘书长调查机制”的现行准则和程序。这套机制成立于1987年,相关技术准则和程序于1990年获得批准,除2007年部分技术附录有所修订外,长期没有进行全面更新。18国在声明中指出,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化学和生物恐怖主义等新型威胁也在变化,现有机制需要适应新的安全环境。这项倡议并非宣布建立新的国际机构,而是要求重新审视一套已经运行数十年的调查规则。它所涉及的核心问题,是国际社会如何在复杂的安全争议中,更可靠地查明事实、认定责任,并维护禁止化学和生物武器的共同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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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理解这份声明的意义,需要先弄清联合国秘书长调查机制究竟承担什么职责。1987年,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42/37号决议,授权建立这一机制;1988年,安理会第620号决议进一步予以核可。当出现疑似使用化学或生物武器的事件时,联合国秘书长可以从机制名录中选派专家和实验室开展调查,为国际社会判断事件性质提供技术依据。

这套机制的价值,在于为国际社会提供一条相对独立的调查渠道。化学和生物武器事件往往发生在武装冲突、政治对抗或信息高度混杂的环境中,现场可能遭到破坏,样本可能受到污染,相关证据也可能被不同当事方以不同方式解释。在这种情况下,仅凭一方的指控或另一方的否认,很难形成具有广泛公信力的结论。专业人员如何采集样本,实验室如何进行检测,证据链如何保存,调查结果如何形成,都直接影响最终结论的可信程度。

但调查机制的权威并非仅靠成立时的国际授权就能永久维持。1987年、1990年所面对的技术条件,与今天已经存在明显差异。检测手段、实验室能力、信息技术和生物科学都在不断发展,潜在风险也不再局限于传统战场。化学物质、生物制剂及相关技术的获取和使用方式更加复杂,调查人员需要面对的证据类型、技术门槛和安全风险随之变化。若规则不能及时回应这些变化,即使制度框架仍然有效,也可能在具体操作中出现程序不够清晰、技术标准不够统一或调查效率不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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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18国要求审查现行准则和程序的主要背景。声明强调,自1990年相关规则获得联合国大会认可以来,除部分技术附录在2007年修订外,机制的整体准则和程序长期未更新。需要注意的是,规则年代久远并不意味着其全部内容已经失效,技术进步也不必然要求推翻原有制度。真正需要讨论的是:哪些程序仍然适用,哪些技术标准需要完善,哪些新型威胁需要纳入调查准备,以及如何在更新过程中避免削弱机制的独立性。

对这一问题,国际社会面临的难点不仅是科学技术,更是政治信任。化学和生物武器调查经常涉及国家安全、军事行动和国际责任,一份调查报告可能影响外交关系,甚至成为国际制裁或其他政治行动的依据。因此,调查规则既要保证技术工作的专业性,也要确保程序具有透明度和可复核性。证据如何取得、专家如何选派、实验室如何认证、不同意见如何记录,都应当有尽可能明确的标准。

如果程序不够清晰,即使调查人员拥有先进设备,结果仍可能受到质疑;如果各方对专家选择和证据处理缺乏信任,调查结论也可能难以获得广泛接受。反过来说,规则越明确、证据链越完整、技术方法越容易复核,政治争议就越难完全取代事实判断。国际机制不可能彻底消除国家之间的分歧,却可以通过规范程序,减少分歧对调查工作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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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联合声明还具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特点:签署国来自不同地区,包括中国、俄罗斯、伊朗、阿尔及利亚、委内瑞拉以及多个非洲和中亚国家。它表明,这项倡议并非仅由单一国家提出,而是由18个国家共同表达。不过,签署国数量和地域分布本身并不能证明国际社会已经形成一致意见,也不能据此推断联合国将立即启动全面修订。声明提出的是审查呼吁,后续能否形成具体议程,仍取决于联合国相关程序以及会员国之间的讨论。

中国在这一机制中的参与也值得重视。根据所提供的材料,中方向机制名录提名专家和实验室,多次派员参加培训、研讨和测试,并于2022年、2024年牵头开展实验室能力测试活动。这类工作并不如外交声明那样容易受到公众关注,却直接关系到国际调查能否具备稳定的技术基础。面对疑似化学或生物武器事件,实验室能否可靠检测、不同机构的结果能否相互验证,往往决定调查能否从指控走向证据。

同时,机制更新必须避免走向另一个极端:不能因为安全威胁变化,就无限扩大调查权限;也不能让程序调整成为国家之间相互施压的工具。化学和生物武器治理需要明确的技术标准,也需要严格的授权边界。调查机制的目标应当是查明事实,而不是预先确认某一方的政治立场。任何改革若要获得广泛支持,都必须同时考虑效率、独立性、透明度和各国对程序公正的合理关切。

从现实角度看,审查现行规则可以成为一次补强国际安全制度的机会。未来讨论应重点关注技术标准更新、专家和实验室能力建设、证据保全与核验程序,以及在新型威胁出现时如何快速启动调查。规则更新不应只是文字修订,更应落实到可执行的操作流程、持续的专业培训和可检验的能力建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