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10月21日晚间,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中科”或“公司”)发布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仲裁进展暨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此前收购万里红78.33%股权形成业绩补偿纠纷,仲裁裁决十四名交易对方合计42797306股补偿股份需由公司1元回购注销,相关补偿股份已保全,公司现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获立案。

公告披露,本次事项源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收购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78.33%股权,公司就此交易的十四名交易对方业绩承诺补偿争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涉案金额包括业绩承诺补偿股份71328842股,对应发行价22.76元每股、该等股份对应的分红款、违约金、律师费、公证费、财产保全申请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及仲裁费。公司已经收到仲裁委送达的裁决书,根据仲裁结果,十四名被申请人应分别向申请人转让其持有的东方中科对应补偿股份,由申请人以人民币1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2022年度及2023年度补偿股份合计42797306股,十四名被申请人应配合申请人完成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另外,十四名被申请人应根据各自补偿股份向申请人返还累积现金分红款并支付律师费、公证费、财产保全申请费、财产保全保险费、仲裁费合计14068204.60元。

裁决结果下达之后,十四名被申请人按照要求配合支付了上述费用,并提供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所需的相关文件。公司已经司法保全冻结64750039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保全股份数量可以覆盖裁决要求转让的42797306股补偿股份。公司在和法院、律师沟通自行办理回购注销的流程以及相关风险之后,为尽快足额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维护股东利益,决定对42797306股补偿股份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已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针对被申请人裁决项下股份补偿义务申请强制执行,公司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予以立案执行。

公告表示,本次强制执行申请已经获得受理,公司将结合后续案件执行情况以及会计准则开展相应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的影响以经审计确认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进强制执行后续进展,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透露,本次公告披露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但没有达到深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披露标准。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业绩方面,2026年上半年,东方中科实现营业收入1337056672.67元,同比下降0.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872034.60元,同比减亏13.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357424.77元,同比减亏2.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508543.42元,同比下降47.68%,基本每股收益-0.1447元。

审读:马如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