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阳市司法局发布公告,《阜阳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10月23日—11月22日。
社会各界可通过三种渠道
提交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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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邮寄: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151号 阜阳市司法局立法科,邮编236010,电话0558-2267085
电子邮箱:fylf2020@163.com
为什么要出台这个办法?
当前,阜阳部分小区二次供水存在运维水平参差不齐、老旧设施改造移交推进滞后、部门监管协同不足等民生痛点。草案立足阜阳本地实际,依据国家、安徽省供水相关法规,搭建规划建设—移交改造—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全链条管理制度,共七章二十八条,为二次供水管理立规矩。
重点内容
和每位高层住户息息相关
源头建设:同步配套,验收合格方可供水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市政管网水压无法满足用水需求的,必须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落实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设计方案经供水单位技术审查,纳入建筑主体质量监管,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供水;管材、设备、涉水产品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安全标准,淘汰落后产品。
设施移交:新房验收合格移交供水单位
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移交供水单位负责运维,维修养护更新费用由供水单位承担。
老旧改造:政府统筹,多元筹资
已建成老旧不合规二次供水设施,由市、县(市)政府组织改造,建立政府、供水单位投入为主,居民合理分摊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符合条件可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移交时,工程图纸、验收报告、维保资料、系统控制权限一并交接,物业配合移交工作。
运维责任:分类管理,水质停水有硬要求
已移交供水单位的,由供水单位运维;未移交的,由产权人或其委托物业承担运维责任。运维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设施清洗消毒,公开水质信息,设立服务电话,完善应急预案;计划性停水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突发抢修及时公告,长时间停水落实应急供水保障;严禁因债务纠纷人为干扰二次供水设施正常运转。
部门监管:多部门协同监管
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行业监管,卫健部门开展水质卫生监测,公安部门指导安防建设,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群众用水诉求。
民生无小事
饮水大于天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建言献策
共同筑牢阜阳高层居民用水安全防线
文字:吴永好
一审:潘支枫
二审:孙东方
三审: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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