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王辰元
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并发布第三批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
其中,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牟某虐待案,即此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北大包丽”案,入选本批典型案例。
时代周报记者从最高法获悉,人民陪审员对此案的参与为最终的定罪量刑提供了朴素的民意支撑。
人民陪审员从普通民众视角阐释了本案中二人长期稳定同居关系等同于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员关系,为将精神虐待纳入虐待行为的认定提供了有力的情理支撑,让司法审判更加契合社会发展。
女村干部成“包丽案”陪审员
典型案例发布后,牟某虐待案的更多审理细节浮出水面。
据介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由一名人民陪审员与两名法官组成三人合议庭不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参与审理该案的人民陪审员李文云,曾是一名长期从事妇女工作的村干部。
回溯案件,要从2019年12月的一篇报道说起。一篇名为《“不寒而栗”的爱情:北大自杀女生的聊天记录》的报道,将北大法学院女生包丽(化名)服药自杀前的经历带入了公众视野。
相关聊天记录显示,其男友牟某在恋爱期间多次对包丽施加语言暴力。
时间回到2018年8月,牟某与包丽确立恋爱关系。2018年9月至2019年10月,二人在北京某公寓以及牟某、包丽家中共同居住并先后与对方家长见面。
2019年1月起,牟某因纠结包丽过往性经历,心生不满,与包丽发生争吵,高频次、长时间、持续性辱骂包丽,并表达过让包丽通过人工流产等方式换取其心理平衡等过激言词,对包丽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导致包丽多次自杀。
悲剧最终发生在同年10月9日,二人在牟某家中再次发生争吵,包丽遭到牟某辱骂,独自外出,服药自杀,后被送到医院救治至2020年4月死亡。
2020年6月,公安机关将牟某抓获归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2023年6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虐待罪判处被告人牟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判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包丽之母)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3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尘埃落定后,作为合议庭中唯一的人民陪审员,李文云在发布会上讲述了自己的参审经过。
开庭前,在承办法官的指引下,她认真阅卷,逐条核对了证据,重点关注二人共同居住的地点、频次、时长以及经济往来情况。
开庭时,她有针对性地发问,了解牟某与被害人的日常相处模式、纠纷发生的过程、牟某的动机和后果等,协助合议庭还原事实真相。
精神虐待如何入罪成庭审焦点
时代周报记者从最高法获悉,本案审理难点在于,牟某与包丽的婚前同居关系能否被认定为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员关系,牟某的长时间、持续性辱骂行为是否构成虐待罪中的虐待行为。对此社会认知分歧较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
据此,人民陪审员听取控辩双方意见,进一步了解牟某与包丽之间的纠纷发生过程,分析了辱骂行为的性质、恶劣程度和危害后果。
李文云表示,评议时,她从两性相处应该互敬互爱的朴素认知出发,结合基层工作经历,对牟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虐待罪中的虐待独立作出判断。
她认为,随着社会环境和大众思想观念的变化,男女婚前同居现象日益普遍,牟某与包丽之间形成了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员关系。二人本应相互平等对待,平和理性处理情感问题,但牟某长时间的谩骂、侮辱甚至恶语相向,对包丽造成了精神上的巨大摧残折磨,最终导致悲剧发生,构成虐待行为。这一意见,得到了合议庭的采纳。
最高法评价,人民陪审员对该案的深度参审,为合议庭定罪量刑提供了朴素的民意支撑。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在适配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社会公众思想观念变化,准确理解虐待罪中“家庭成员”的含义方面具有示范意义,入选“2025年中国反家暴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叶健表示,本批案例选取了“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牟某虐待案”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社会热点案件,充分体现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社会影响重大、关注度高的特点,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价值导向、行为规范、文明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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