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同样是劳动仲裁撤诉,为什么他能再告, 你却把官司打死了?

「法律解答」

先说个场景,你看看像不像自己。

仲裁结果你不服,去法院起诉,案子立上了。没过多久公司那边软下来,HR 打电话跟你商量,说别开庭了,咱们私下谈个数。你算了算账:律师费、请假扣的工资、来回跑的路费和时间,再加上对方愿意出个数,觉得不值当,就去法院申请撤诉。法官问你确定吗,你说确定。裁定下来,准许。

几个月后,对方那笔钱没到位,或者给了一半没下文。你想重新告,去法院一问,人家说:你那份仲裁裁决已经生效了,不能再起诉。

你懵了。明明是我自己撤的诉,怎么就成了裁决生效?

事情是这样。

劳动争议的撤诉,跟其他官司不一样。

普通民事官司,你撤了诉,一般还能再立一次案。劳动争议不行。这一类情况,最高法专门给过一个司法解释,就一页纸。

大意是:你不服仲裁裁决去法院起诉,后来又自己申请撤诉,法院准许了,那么原来那份仲裁裁决,从法院的裁定书送到你手上那天起,就生效了。

生效的意思就是定死了。双方之间的劳动仲裁结果,按裁决书上的结果来定,法院不管了。

所以,在这个场景里的撤诉,不是"我先不打了",是"这个结果我认"。

不过,这个认有个前提,即便专业认识都不一定知道。

上面那条管的是《仲裁裁决书》。得是仲裁委真正开过庭、写了谁得给钱,谁得按裁决书履行白纸黑字规定的行为。

但,实践里还有一种特殊情况。

仲裁委压根不开庭,直接给你一张《不予受理通知书》。

理由很多:说这事不归劳动仲裁管,说材料不齐,说超过一年仲裁时效……总之就是不接。

你拿着这张纸去法院起诉,立案了,后来又撤诉。会不会也一样定死?

不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下称《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你看,这个解释里明确了是仲裁裁决。

因为这张通知书本身没判过谁对谁错。它只说"我这儿不收",没动你和公司之间的任何权利义务。一张空纸,不会因为你撤了个诉就长出效力来,更不是最高法解释中的裁决。

这种情况你撤了诉,还能再告。重新申请仲裁、重新起诉,法院也不能说你是重复起诉。

吉林省有明确规定,对此作出了补充。

《吉林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三)》(吉高法[2021]159号) 19.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仲裁的当事人起诉后又撤诉的,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后,申请仲裁的当事人起诉后又申请撤诉并获人民法院准许的,该不予受理通知书因不具有实体内容而不发生法律效力。该方当事人再次申请仲裁并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得因之视为重复起诉。

说白了就是:这张纸里没装结论,没规定谁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法律允许你再告。

声明:本公众号所刊登的文章仅代表本人发表文章时的观点,不视为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鉴于劳动争议、各类纠纷案件性质特殊,每个地方有各自规则,建议具体问题咨询律师,谨慎引用。如您有意就相关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我们联系。

点击关注不迷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帮助劳动者追回损失上亿元。

团队专业致力于争议解决、劳动争议,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架构规划、公司治理、公司合规、刑事风控以及执行清收。

电子邮箱:starylight_cn@163.com

个人微信号:starylawyer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