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读初二的女孩把妈妈的金项链卖给了金店,店家当场熔了。母亲要求原样返还,法律能给的答案却只有折价补偿。我盯着这条新闻看了很久,因为我班上也有签完字就来问我能不能反悔的学生。
一个13岁的孩子,最怕的不是回家挨骂,是当着她的面给家长打那个电话。
江西新余,一个读初二的女孩把妈妈的两条金项链拿到老凤祥银楼卖了一万多元,店员当场剪断、称重、烧成一坨金料。事后店方说,当时提出过联系家长,女孩回了一句:项链是妈妈给的,不用联系。
这句话我信。换我十三岁,我也会这么说。
法律上这笔买卖大概率不算数,可不算数不等于能还原。
民法典第十九条写得清清楚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我更在意的,其实是那个十三岁的孩子为什么觉得一万块是可以自己定的。
学校教过她二次函数,教过她文言虚词,没教过她一万块钱长什么样。她算得出克重,算得出当日金价,算不出这两条链子对妈妈意味着什么。我们一直在培养会算题的人,很少培养会算账的人。
我在班上做过一次很不正式的调查,问的是同一个问题:一万块钱在你家意味着什么。
有人说是一部手机,有人说是三个月的房租,有个男生想了很久才说"好像也不多"。他一个月生活费两千五,一万块是他四个月的日子。他说不多,是因为这笔钱从来不是他挣的,也不由他支配。人对自己没挣过的钱,天生就没有重量感。那个十三岁的女孩也一样,她手里拎的是金子,心里装的是"能换多少"。
十八岁生日那天,法律忽然把你当大人,可没有一堂课教过你怎么当大人。
我带过一个男生,家里给他一万二让他交学费,他拿去报了个"保过班"。合同签了,钱打进去三天,机构就换了名字。他来找我,第一句是"老师,合同上写的是不退费吗"。我说写了。他说我没看。我说你签三个字,一万二就没了。他愣了半晌,说了一句我记到现在的话:我以为签了还能反悔。
还有一个姑娘,给室友的分期做了担保人。室友毕业就换了号码,催收电话打到她妈妈手机上。她大三了,来办公室问我"老师,我不知道担保是要替她还钱的"。担保这两个字,她在合同上见过,没在课堂上见过。
我们大学里最该补的一门课,不是编程,是签下名字之前的那三秒。
就业指导教怎么改简历,不教合同里那行小字是什么意思;安全教育讲消防演练,不讲身份证复印件上要写清楚用途;辅导员提醒防诈骗,说的是别把验证码给别人,没人说过你签的字、你按的手印,法院都认。
这些东西,一个班会就能讲完,我们没讲。
那条项链熔了,回不来了,可那个十三岁的女孩还来得及。
我把这条新闻甩到班群里,只写了一句:从今天起,凡是催你"现在就签"的东西,先把笔放下,给我或者给你妈打个电话。
我是个大学老师,我最怕的不是学生不会做题,是他们到了二十岁才知道,有些东西一旦落笔,就再也熔不回原来的样子。一万多元的金饰拿去变现,既不是纯获利益,也明显超出这个年纪能独立处置的范围。第一百四十五条还给了店家一条正路: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三十日内追认。打个电话、发条微信,程序就走完了,店家没走。
项链已经成了金料,原样返还在物理上不可能,剩下能给的只有折价补偿。女孩妈妈要的是"原封不动还回来",法律能给的是"按实际价值赔钱"。两个说法差着一条链子的分量。
真正让人不舒服的,是有人看出了不对劲,还是继续做完了。
一个孩子拿着两条成年人的金项链来变现,这件事本身就反常。店员自己也承认"曾提出联系家长",说明他看见了。看见了还剪、还烧,那就不是疏忽,是选择。
这跟我改作业时碰到的情形一模一样:学生作业里有一段明显是抄的,我圈了出来,最后还是给了分。圈出来是给自己留的后路,给分才是真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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