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法院

关于责令限期交付车辆的公告

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我院已查封下列车辆,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为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责令被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将你(单位)名下车辆交付至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服务中心:0595-23260110)。

二、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转移资产的,将视情节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查封车辆下落线索。

特此公告

安溪县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25日

责令限期交付车辆名单

闽C32LY1吉利美日牌 杨文辉

(2026)闽0524执1540号

承办人:林法官

联系电话:0595-26062939

闽CFP8133比亚迪牌 陈火利

(2026)闽0524执1595号

承办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0595-23219202

闽C35JR0大众牌 王显达

(2026)闽0524执1572号

承办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0595-23219202

闽C1302L雪佛兰牌 李金福

(2026)闽0524执1000号

承办人:潘法官

联系电话:0595-26380575

闽C218GA大众牌 傅培荣

(2025)闽0524执3520号

承办人:林法官

联系电话:0595-26380579

闽C6T33G东风日产牌 林巧玲

(2025)闽0524执2888号

承办人:林法官

联系电话:0595-26380579

闽C0M59U丰田牌 刘坤练

(2025)闽0524执3505号

承办人:林法官

联系电话:0595-2638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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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执行局 | 编辑:陈清

一审:徐志林 | 二审:高清良 | 三审:刘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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