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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中化金茂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原告,将张某、程某两名自然人列为被告,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1月27日14时在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陈家镇第三法庭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物业服务领域常见的合同权责争议,相关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涉事双方关于物业服务履约、费用缴纳等相关权责的界定。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中化金茂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张某、程某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27 14:00:00 法院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法庭陈家镇第三法庭 案号(2026)沪0151民初13317号 承办部门陈家镇人民法庭 主审人周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中化金茂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案件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范畴,目前公告披露信息暂未涉及具体涉案金额,案件排定的开庭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由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陈家镇人民法庭承办,该案后续的审理与判决结果,将为该区域同类物业服务合同权责争议的处置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也将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提供方与业主双方的权利义务边界。

事件点评
本次中化金茂物业上海分公司提起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讼,属于物业领域常见的权责争议,未涉及重大经营风险。该案后续判决不仅将厘清涉事双方的履约、缴费权责边界,也能为该区域同类物业纠纷处置提供司法参考,帮助公司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流程,明确服务与收费的对应标准,减少后续同类争议的发生。